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 2020年度中药材绿色发展示范领域项目的通知》(磐中药发〔2020〕7号)规定,经审定,现将2020年度磐安县中药材绿色发展示范领域项目下达给你们。请在2020年9月4日前到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办理合同签订和经费拨付手续。
请各承担单位按照科技项目管理规定,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中药材绿色发展示范效益,按期验收。
附件:1. 2020年度磐安县中药材绿色发展示范专项立项清单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