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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5081/2015-548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安文街道 生成日期: 2020-07-17

安文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7-17 16:26    来源:安文街道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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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28号)、《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人社发〔2014〕86号)和《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磐政办〔2014〕8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了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全面建成覆盖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建立我镇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及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本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

二、工作步骤

(一)建立组织,动员部署。成立安文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召开全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动员大会。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驻村联居干部和劳动保障员任成员,制定全民参保登记实施方案。

2015年1月29日,召开安文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动员大会。镇全民参保登记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村(居)书记、主任、劳动保障协管员参加,县人力社保局进行业务培训;分发全民参保登记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宣传。

(二)信息审核,入户调查。2015年1月30日至2月28日开展参保对象、户籍信息审核和入户调查登记工作。

1.信息审核。根据县人力社保局提供的花名册,由村(居)劳动保障协管员审核原不需入户调查的人员信息,信息准确完整的,予以确认;如需要补充、更正的,提出补充、更正的人员名单,报经镇领导小组研究后,纳入入户调查登记。

2.集中入户登记。全民参保登记(核对)的对象是本镇户籍人员。以村(居)为单位,由劳动保障协管员为主要调查登记人员,在县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开展集中入户调查登记工作。按照《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核对)表》的指标项,逐项调查,填写登记(核对)表,确保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真实准确地反映登记对象的个人详细信息。

(三)查漏补缺,信息汇总。2015年3月1日至5日,各村(居)将全民登记资料整理后,上报镇劳动保障管理所审核,对信息不完整、有误、不准确的,汇总后发回各村(居)重新调查、更正,核对无误后交镇劳动保障管理所留存。

(四)总结完善,数据录入。2015年3月10日前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自查完善,资料整理归档,对入户调查相关表格检查验收,手工表格验收无误后由镇劳动保障管理所将信息录入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系统。掌握居民基本参保状态,建立完善参保人员数据库。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我镇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户籍人口全民登记,全员参保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难度高,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书记、主任亲自负责,落实人员,明确任务,确保在2月28日前完成入户调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通过广播,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广泛开展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安文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