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业农村职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三资”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