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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5-15

磐安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0-05-15 16:38    来源:磐安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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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磐安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全县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圆满完成。

2.掌握、分析、研究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及全县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指挥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并直接参与全县反恐怖工作。

3.负责我县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情报分析、打击处置,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4.负责经济、刑事犯罪、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等侦查工作,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办案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工作。

5.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组织、协调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公安巡特警队伍参与处突防暴工作并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和街面巡逻防控工作。

6.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承担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

7.主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8.指导和依法监督全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县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9.按照规定权限,组织、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参与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查和网络犯罪侦查工作。

10.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和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负责收容教养、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

12.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禁毒、缉毒工作;负责涉毒案件的办理。

13.组织实施对来磐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保卫工作。

14.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组织指导;负责全县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

1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负责组织、维护全局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查处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16.负责管理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开展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党务工作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公安民警学历教育、在职训练、警察体育工作;负责组织辅警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外宣传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

17.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受理、督办、复查群众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问题。

18.负责县森林公安的业务指导工作。

19.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20.职能转变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构建情报引领、科技支撑的立体化精准化基层基础新生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二是以深入开展扫黑专项斗争为龙头推进重点治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深化公安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大警种间的业务协同,着力推进公安服务高效办理、就近办、一网办、一证办,进一步提升公安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大力推动公安工作数安化转型,深化“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提高预警、预测、预防水平,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

21.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公安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公安局部门预算仅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安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公安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6204万元。

(二)关于公安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0年收入预算16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00万元,占59%,政府性基金收入3880万元,占24%,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84万元,占5%,上年结转收入 1940 万元,占12%。

(三)关于公安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0年支出预算 16204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7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万元,政府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类支出388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 1940 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行政在职人员及遗属补助人员支出662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220万元,专项公用类项目支出1896万元, 发展建设类260万元,政府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类支出388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784万元,上年结转其他支出  1940万元。

(四)关于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34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3880万元;支出包括: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预算83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财政拨款预算14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外的其他公安支出(包括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在押人犯伙食、巡防及流动人口管理等支出)。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预算620万元。

4.公共安全(类)公安基本建设支出财政拨款预算3880万元,主要用于安文派出所业务用房迁建项目、雪亮工程购买服务。

(五)关于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00.28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3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8980万元,占9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金(类) 620万元,占6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预算83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支出(项)财政拨款预算6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外的其他公安支出(包括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在押人犯伙食、应急联动、治安监控系统管理,铁路沿线和绿色廊道视频监控建设,禁毒工作,反恐工作、专项办案等支出)。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预算61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六)关于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执法车辆运行费2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万元。

工会经费88万元,主要上缴县工会费和单位职工开展工会活动支出。

(七)关于公安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安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880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4.5万元,主要用于安文派出所业务用房迁建项目、雪亮工程购买服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388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公共安全类政府投资计划3880万元,主要用于安文派出所业务用房迁建项目2455万元、雪亮工程购买服务1425万元。

(八)关于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2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9万元,增长4%,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台办等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

2. 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2万元,比上年下降7%。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单位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缓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节俭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20万元,比上年增长6%。主要用于55辆执法法执勤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3.8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公安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38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40.5万元(其中空调维修服务5.5万元,治安监控维护费145.5万元  档案数字化服务50万元,安文所物业服务9.5万元,看守所医疗服务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安局局本级共有车辆8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摩托车26辆。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公安局的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  %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扶贫资金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20402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2040220执法办案: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磐安县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