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一、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中药产业的政策,拟订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负责做好中药产业扶持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中药产业化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中药产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解决中药产业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三)开展中药科研工作,制订完善相关标准,做好中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四)承担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培养中药产业人才,组织开展道地药材基地建设、中药文化继承、传播和发展。
(五)参与中药产业项目招商,协同做好江南药镇、中医药健康项目建设、中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等工作,促进中药产业链向中药康养、中药文化、中药旅游等延伸,推动中药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六)牵头中药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负责中药产业创新服务中心管理。
(七)参与中药材市场培育,推进“磐五味”等中药产业品牌建设,牵头举办中医药类产品展示展销会。
(八)指导江南药镇中药产业从业者质量联盟和县中药材产业协会、药膳产业协会、中药材商会等民间组织工作。
(九)配合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的中药对口相关工作。
(十)承担县中药产业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二、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600万元。
(二)关于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收入600万元,占100 %;省补资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600万元。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00支出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600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00万元。
(五)关于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无结构情况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无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0万元,占0%。
(六)关于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关于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00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增加(或减少)600万元,主要是中药材政策兑现。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0万元,占0%;其他支出(类)600万元,占100 %。
3.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600万元,其中中药材政策兑现600万元。
(八)关于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台办等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长(或下降)0%。
2. 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增长10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长(或下降)0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2.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或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或 %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0万元扶贫资金。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