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MB0T59543E/2020-4100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0-03-12 |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试行)
各科室、中队: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现将《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中队、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12日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单位 承办部门(科室)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具体实施计划 1 1、适用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可能受到重大影响的行政执法决定;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或者争议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4、社会关注度高、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执法决定。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具体承办中队、科室 《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 全年 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前,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