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部门 >> 县行政执法局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11330727MB0T59543E/2020-410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0-03-12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试行)

发布时间: 2020-03-12 15:39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到: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试行)

各科室、中队: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现将《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中队、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12日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单位

承办部门(科室)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具体实施计划

 

 

 

1

1、适用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可能受到重大影响的行政执法决定;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或者争议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4、社会关注度高、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执法决定。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具体承办中队、科室

《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

全年

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前,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