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磐安县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科室,下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磐安县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磐安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27日
磐安县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风险
内部控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防控全过程管理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磐安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财政局在职责范围内对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县本级专项资金的设立、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等管理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管理风险,是指因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机制不完善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执行不到位,导致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分配不规范、使用不合理、绩效不高等情况出现的可能性。
按照风险来源的不同,专项资金管理风险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按照风险性质的不同,专项资金管理风险分为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按照风险等级的不同,专项资金管理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大风险。
表1—1专项资金管理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
分类标准 | 风险类别/等级 | 定义 |
按照风险来源分类 | 内部风险 | 主要是指由于缺乏专项资金管理业务流程规定,或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不到位,导致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不科学、不准确的可能性。 |
按照风险来源分类 | 外部风险 | 主要是指因外部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外部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不科学、不准确的可能性。 |
按照风险性质分类 | 业务风险 | 主要是指因专项资金管理不健全,或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导致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不科学、不准确的可能性。 |
廉政风险 | 主要是指专项资金管理相关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业的可能性。 | |
按照风险等级分类 | 重大风险 | 主要是指发生的风险事件对专项资金管理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者严重损害部门声誉和形象。 |
一般风险 | 主要是指发生的风险事件对专项资金管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或者对部门声誉和形象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
第四条 专项资金管理风险防控的目标,是以防控风险为导向,按流程管控为原则,综合运用各种内部控制方法,对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评价等全过程风险进行防控,促进专项资金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专项资金绩效。
第五条 专项资金管理风险防控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职责分工负责。
(一)内控委负责审定专项资金管理风险防控政策制度,审定专项资金管理风险事件解决方案、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要求。
(二)内控办负责组织对专项资金管理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进行有效性检查、考核和评价,组织对专项资金管理风险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专项资金管理风险事件解决方案、风险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并向内控委报告,督促落实内控委决定,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和重大风险事件。
(三)预算局负责专项资金管理风险防控制度的组织实施,及时发现专项资金管理风险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示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内控办。
(四)各归口业务科室(以下简称业务科室)负责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具体制度建设,会同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部门制定内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并督促部门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业务科室对本科室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管理重点业务环节实施持续、有效的风险防控,及时向内控办报送专项资金管理风险防控及异常情况,积极协助专项检查和调查。
第六条 专项资金内控管理通过分权制衡和重大风险会商等机制实现风险防控。
(一)建立业务科室内部分权制衡机制。专项资金管理风险以专项资金项目为基本控制单元,实行经办人员、科室领导双重控制,建立业务科室内AB岗和集体决策机制。业务科室制定专项资金风险防控制度和控制流程,明确风险节点,细化岗位责任。
(二)建立各科室(局)之间分权制衡机制。建立健全预算局制订专项资金分配风险总体制度、业务科室牵头实施、局内控办嵌入监督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执行局、监督局、国资科、综合科、数字财政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建立重大风险事项会商制度。当发生各方面意见争议较大等重大风险事项时,内控办召集各科室局会商,及时掌握信息,并形成书面意见报局领导。
第七条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控制。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应与部门预算、转移支付预算制度相衔接。
第二章 县级专项资金设立
第八条 县级专项资金设立风险点
(一)县级专项资金设立的依据不足。
(二)县级专项资金的设立不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有关原则。
(三)除跨部门管理的专项外,县级专项转移支付未按照“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转移支付”的原则进行设立。
(四)未按照“一个专项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县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五)县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因素设置、权重设置等不够科学合理。
(六)县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不明确。
(七)未建立县级专项资金退出机制。
第九条 县级专项资金设立风险防控
县级专项资金设立按照部门申报、业务科室审核、预算局复核、按规定程序批准等节点加强风险防控。
图2—1 县级专项资金设立风险防控节点流程图
(一)具体风险点
县级专项资金设立具体风险事件类型详见表2—1。
表2—1 县级专项资金设立风险事件类型
风险来源 | 风险类别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制定县级专项资金总体管理规定 | 重大 | 预算局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项目内容不属于县级财政事权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没有法律依据,或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县级已就同类事项设立专项 | 一般 | 预算局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除跨部门专项外,一个部门超过一个县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转移支付清单项目没有制订管理办法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在县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按规定合理确定资金管理部门职责、扶持方向、分配办法、分配因素、使用管理、退出机制、违法违规处罚、绩效管理等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未经县政府批准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采用项目法分配的专项资金没有分配标准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廉政风险 | 在县级专项资金设立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谋取不正当利益 | 重大 | 个人 |
(二)防控措施
预算局根据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制定完善县级专项资金总体管理规定,牵头划分县与乡镇(街道)、区块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业务科室严格按县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审核,严格控制新增县级专项资金项目;按内控办法及县级专项资金总体管理规定制订县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监督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
第三章 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
第十条 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风险点
(一)未按预算管理要求编制。
(二)未按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分配。
(三)县级部门预算专项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
(四)专项转移支付清单项目年初未分部门(单位)、分项目编制。
(五)未建立专项资金分配、审核、复核、批准等岗位的责任制度。
(六)未建立专项资金分配流程制度。
(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未经集体决策。
(八)除经批准的特殊项目外,未做到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
(九)未按规定时限提前下达,或提前下达数未达规定比例;未按规定时限下达。
(十)专项转移支付清单项目未公开或未按规定公开。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风险防控
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按照清理整合、业务科室编制审核、分配、预算局审核、按规定程序批准下达、公开等节点加强风险防控。其中清理整合、业务科室编制审核仅限于县级专项资金,不含中央和省专项资金。
图3—1 县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风险防控节点流程图
图3—2 专项资金预算编制风险防控节点流程图
(一)清理整合
1. 具体风险点
县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环节具体风险事件类型详见表3—1。
表3—1 县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风险事件类型
风险来源 | 风险类别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按资金管理办法取消政策到期项目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对政策已变更项目予以取消或变更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对目标接近、资金扶持方向类同的项目进行归并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督促部门按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绩效管理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参考绩效评价情况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按规定要求清理整合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清理整合后未及时修订资金管理办法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未按规定退出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廉政风险 | 在清理整合过程中,谋取不当利益 | 重大 | 个人 |
外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部门未按要求提供清理整合材料 | 一般 | 外部 |
2. 防控措施
预算局牵头提出县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要求和操作办法,规范清理整合流程,结合年度预算改革和编制要求布置年度清理整合任务。
业务科室根据县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转移支付。对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转移支付逐一进行甄别排查,改进分配方式,减少行政性分配,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对目标已实现、政策已到期或调整、绩效低下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县级专项资金予以取消;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县级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整合。及时会同部门修订清理整合后的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业务科室预算编制审核
1. 具体风险点
县级专项资金业务科室预算编制审核环节具体风险事件类型详见表3—2。
表3—2 县级专项资金业务科室预算编制审核风险事件类型
风险来源 | 风险类别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督促部门(单位)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设置的绩效目标不科学、不合理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组织实施计划不合理,存在不确定性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编制三年规划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能与三年财政规划相衔接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未按规定退出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预算规模未按规定严格控制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外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统筹考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外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统筹考虑结转资金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落实专职监督机构整改意见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专项资金,未予以取消或调整使用方向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考虑上年执行情况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有财政标准的,未按预算编制标准测算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无财政标准的,未督促部门提供合理标准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部门预算专项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专项转移支付清单项目年初支付未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廉政风险 | 未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审核预算,谋取不当利益 | 重大 | 个人 |
外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部门(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误导预算安排 | 重大 | 外部 |
外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部门(单位)储备项目不符合专项资金扶持方向 | 重大 | 外部 |
外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部门(单位)未按规定报备分配情况 | 一般 | 外部 |
2. 防控措施
预算局在布置年度预算编制时,明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要求;规范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审核流程中部门、业务科室、预算局的职责。
业务科室按专项资金总体管理规定和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加强对部门的预算编制辅导。
(三)资金分配
1. 具体风险点
资金分配环节具体风险事件类型详见表3—3。
表3-3 资金分配风险事件类型
风险来源 | 风险类别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建立分配、审核、复核、批准等环节的AB岗等责任制度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处内未建立专项资金分配流程制度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资金分配方案未经集体决策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分配方法与资金管理办法不符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扶持方向与资金管理办法不符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分配权重与资金管理办法不符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分配因素与资金管理办法不符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采用项目法分配的未按标准分配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预算支出标准、未严格按照标准补助或比例测算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除经批准的特殊项目外,将资金直接分配到企业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除经批准的特殊项目外,将资金直接分配到部门(单位)具体项目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资金分配未与决算、绩效评价、执行进度、监督检查结果等情况结合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分配方案提出及审核、批准等过程信息未作保留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竞争性分配未按规定程序执行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廉政风险 | 在资金分配中谋取不当利益 | 重大 | 个人 |
外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部门(单位)未及时或未按规定程序提供资料 | 一般 | 外部 |
外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部门(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误导资金分配 | 重大 | 外部 |
2. 防控措施
业务科室建立科室内经办审核、科长批准的分级审核管理机制,专项资金分配各环节的AB岗位责任制度,专项资金分配的流程制度,专项资金分配的集体决策制度。在专项资金分配过程中需要由县财政局正式发文的,除涉密文件外,应在办公平台按流程办理、报批,分配依据全部上传电子稿,审核、复核、批准人员均填写意见,审批过程留痕。在业务科室审核过程中,资金分配方案有调整的,由部门(单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四)预算局审核
1. 具体风险点
预算局审核环节具体风险事件类型详见表3—4。
表3—4预算局审核风险事件类型
风险来源 | 风险类别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督促业务科室应用绩效评价结果 | 重大 | 预算局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新增项目、新增资金未按规定复核 | 重大 | 预算局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统筹考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 重大 | 预算局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督促业务科室落实专职监督机构整改意见 | 一般 | 预算局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统筹考虑结转资金 | 一般 | 预算局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按规定复核县级专项资金设立 | 一般 | 预算局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按规定复核县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 | 一般 | 预算局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按规定复核专项资金预算编制 | 一般 | 预算局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按规定复核专项资金分配 | 一般 | 预算局 |
内部风险 | 廉政风险 | 在审核中谋取不当利益 | 重大 | 个人 |
2. 防控措施
预算局严格按专项资金改革方向、总体管理规定和年度改革任务要求,突出绩效导向,按规定复核专项资金的设立、清理整合、预算编制和分配,重点审核新增专项和新增资金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复核业务科室编制审核的标准和程序,督促业务科室和部门补充相关材料,落实专项资金来源。
(五)批准下达
1. 具体风险点
批准下达环节具体风险事件类型详见表3—5。
表3—5 批准下达风险事件类型
风险来源 | 风险类别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专项转移支付未按规定时限提前下达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专项转移支付的提前下达数未达到规定比例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专项转移支付未在县人代会批准预算后60日内按规定下达 | 重大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提供依据或说明,专项转移支付实际下达数与年初细化方案不一致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在接到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后30日内下达 | 重大 | 业务科室 |
2. 防控措施
预算局应督促业务科室提前下达。
业务科室应按规定期限、规定比例提前下达或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需由相关部门提供分配方案的,加强与部门沟通,提前做好资金下达的准备工作。
(六)公开
1. 具体风险点
公开环节具体风险事件类型详见表3—6。
表3—6 公开风险事件类型
风险来源 | 风险类别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专项转移支付清单管理项目未在县人代会批准预算后20日内公开 | 重大 | 预算局 |
外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全过程管理信息未在发文后20日内公开 | 一般 | 外部 |
2. 防控措施
预算局应在县人代会批准预算后20日内公开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管理项目。
业务科室应督促各相关部门按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要求,通过规定途径及时公开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
第四章 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风险点
(一)未对已到期县级专项资金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二)未组织部门对县级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
(三)未严格按县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评估和退出。
(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县级专项资金,未予以取消或未调整使用方向。
(五)未对专项资金的部门(单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风险防控
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主要通过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风险防控。
(一)绩效管理
1. 具体风险点
绩效管理具体风险事件类型详见表4—1。
表4—1 绩效管理风险事件类型
风险来源 | 风险类别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组织部门实施绩效自评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对已到期县级专项资金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绩效管理和评价结果未在下年资金分配中反映 | 重大 | 业务科室 |
2. 防控措施
业务科室按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规定指导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并将监控和评价结果作为下年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按专项资金总体管理规定和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对专项资金组织实施绩效自评、重点抽评,对已到期专项资金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二)监督检查
1. 具体风险点
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具体风险事件类型详见表4—2。
表4—2 监督检查风险事件类型
风险来源 | 风险类别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未对部门(单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一般 | 业务科室 |
内部风险 | 业务风险 | 监督检查结果未在下年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中应用 | 重大 | 业务科室 |
2. 防控措施
业务科室应动态了解专项资金的市县使用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使用方向不符合扶持方向、支出进度较慢、绩效不佳的,及时按规定采取措施。监督检查的结果,作为下年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应与本办法有关规定衔接。各相关单位的内控操作管理规程应与本办法有关规定衔接。
第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交由组织人事部门、机关纪委或驻局纪检监察组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内控委负责修订,由内控办会同各有关科室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磐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