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065H/2020-5257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双政〔2020〕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双溪乡 | 成文日期: | 2020-02-12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双政〔2020〕5号
关于下发双溪乡逐步恢复“六小行业”正常经营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业主:
为推动我乡“六小行业”逐步恢复正常经营秩序,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根据上级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17条规定,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扎实推进“六小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和谐稳定有序,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民生优先、服务必需。聚焦群众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的行业和经营场所,突出“保民生、保急需、保基本”等特点。
(二)坚持平稳有序、梯度放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分步骤、分区域、分行业推动“六小行业”经营秩序恢复。
(三)坚持强化监管、确保安全。严格守牢安全的底线,在推动“六小行业”恢复正常经营的过程中不出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一)乡推进“六小行业”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羊晓光
副组长:卢华芳
成 员:陈有来 刘丽 傅蒙青 陈志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卢华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傅蒙青任联络员。
(二)各行业工作专班
1.农资经营、养殖行业工作专班
组 长:曾 畅
成 员:陈有来 羊元喜
2.农家乐工作专班
组长:曾 畅
成员:羊元喜
3.理发行业工作专班
组长:陈正华
成员:金朝阳 傅蒙青
4.洗车、汽修、托运行业工作专班
组长:陈 伟
成员:羊银地
5.寄递行业工作专班
组 长:陈 伟
成 员:潘哲豪
6.文旅行业工作专班
组 长:陈正华
成 员:陈志超
7. 电商行业工作专班
组 长:曾 畅
成 员:杨云峰
8. 副食店、小作坊工作专班
组 长:卢华芳
成员:傅蒙青
(三)应急联动工作小组
组 长:陈 伟
成 员:潘哲豪 杨利强 陈志超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逐步恢复阶段(2020年2月11日—2月21日)
1.准许恢复范围:满足群众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服务型行业。主要包括农资经营、小餐饮、酒店、宾馆、理发、洗衣、洗车、汽修、电商、托运、快递和外卖等行业。
2.主要管控原则:一是各服务行业开放的数量和规模根据本区域的实际需求研究确定;二是本阶段各行业业主及从事经营人员需全部本地化,且无重点疫区旅居史和重点疫区人员密切接触史;三是要严格落实各项规范的管控措施。
(二)第二阶段:基本恢复阶段(2020年2月21日后,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1.准许恢复范围:满足群众日常生活基本需求的服务型行业一律恢复经营,经营场所相对密闭、人员流动性大、易聚集、易造成病毒传播的非生活所必需的服务场所暂缓恢复营业。
2.主要管控原则:一是除限制性经营场所以外,其余行业达到防疫标准的原则上全部恢复营业;二是本阶段各行业业主及从事经营人员原则上应为非重点疫区人员,具体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上级要求另行确定;三是严格落实各项规范的管控措施。
(三)第三阶段:全面恢复阶段(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解除后)
全乡所有服务性行业全部恢复正常的经营秩序。
五、申报程序
全乡“六小行业”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实行核准制,未经核准不得擅自恢复经营,如有未经核准或虚报瞒报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一)准备材料。“六小行业”经营单位在恢复经营前,需提前准备“六小行业”经营单位恢复经营申请表、“六小行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排查登记表和“六小行业”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等材料(见附件)。
(二)提出申请。“六小行业”经营单位向所在乡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属地初审。乡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四)部门核准。乡政府将审查意见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管控要求决定是否同意恢复经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推进“六小行业”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乡“六小行业”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指导督促相关业务线落实工作。各有关业务线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方案。乡推进“六小行业”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各有关业务线,要根据工作推进的总体安排,制定并细化本业务线牵头工作的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具体举措和时间安排等内容,并根据行业特点提出更具体的管理标准(包括对经营人员和顾客的要求),确保“六小行业”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业务线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对“六小行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经营场所做好“四问四查”(“四问”:一问有无重点疫区旅居史、二问有无与重点疫区人员密切接触、三问有无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四问是否持证上岗;“四查”:一查每日消毒工作和体温检测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二查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是否齐备、三查是否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四查防止人员集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实行“一窗”受理。最大程度上方便群众办理复业申请。坚持“最多跑一次”原则,对所有提出复业申请的资料,全部纳到乡365办事窗口受理,再由联络员傅蒙青按行业特点联系相关行业专班小组审核,相关行业专班要做好与主管部门的对接及时报部门核准。二是实行“24小时”核准制度。各业务线接到业主提出的复业申请后,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提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乡镇通过初审的名单进行复审,并现场作出同意复业或要求整改的意见。三是实行“一天双查”制度。各相关业务线要对复业后的经营场所开展一天两次的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既要查从业人员有无发生新的变化,有无出现异常症状,还要查场所消毒、人员配套口罩、体温检测、防止人员集聚和疫情防控宣传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附件:1.“六小行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排查登记表
2.“六小行业”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
3.“六小行业”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4.“六小行业”经营单位恢复经营申请表
双溪乡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
双溪乡党政办 2020年2月12日印发
附件1
“六小行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排查登记表
单 位: 填表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所在村居社区 | 联系方式 | 身体状况 | 节假日期间情况截止至开工日 | 回磐时间 | 核 实 人 | 备注 | |||||
健康 | 发烧 | 乏力 | 咳嗽 | 出行 情况 | 参加宴会情况 | 是否接触重点疫区来源人员 | |||||||||
1 | |||||||||||||||
2 | |||||||||||||||
3 | |||||||||||||||
4 | |||||||||||||||
5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六小行业”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
核查单位: 核查人员: 核查时间:
单位名称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开业时间 | |||
人员核查情况 | |||
防护用品准备情况 | |||
宣传标语张贴情况 | |||
防止人员集聚措施落实情况 | |||
备注 |
附件3
“六小行业”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部属实,并已按要求配齐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愿意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同时,本单位也将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的防控措施,并自觉接受和认真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4
“六小行业”经营单位恢复经营申请表
单位名称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恢复时间 | |||
人员情况 | 总人数: 非磐安籍员工人数: 湖北籍、温州籍、台州籍员工: | ||
村委会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政府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乡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