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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受磐安县财政局委托,现就 磐安县财政局财政资金定期存放项目(第四期) 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采购编号:定存〔2020〕005号),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定存〔2020〕005号
二、 招标项目名称: 磐安县财政局财政资金定期存放项目(第四期)
三、 招标项目内容:
1.本次磐安县财政局2.20亿元财政资金定期存放项目,存放期限为6个月。
2.2021年3月31日前,可进行定期存放的财政资金,存放期限视情确定。
四、 投标人资格:参与招投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标银行)必须是在磐安县境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和资金保障,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2.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
3. 中国人民银行磐安县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
4.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 14:00—17:00时。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地址: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21楼业务二科。
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后自行下载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可不予受理、答复。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时前提交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筑大厦22楼)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时整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筑大厦22楼)开标,疫情防控期间仅允许授权代表1人出席开标会议(全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委托书等有效材料出席)。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www.zjzfcg.gov.cn/).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 陈爱方 陈华爱
联系电话:0579-84880027 0579-84883815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 陈娅妮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5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21楼业务二科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陈巧慧
联系电话:0579-84883829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