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扶持中药产业振兴发展的意见》(磐委发〔2020〕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 年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浙财农〔2019〕56 号)、《磐安县省级乡村振兴中药材产业发展示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示范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磐中药示建办〔2020〕2 号)等文件,经项目验收,现将2020年度中药材产业发展示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反映。联系人:宗侃侃,联系电话:0579-84665955,18967995195。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