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渥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新渥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
  新渥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办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发布全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新渥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
  通过“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170355/index.html>)、县触摸屏等公开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4.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也可以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法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政府网站上填写并递交《新渥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新渥街道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9——84880001
  传真号码:0579——84880001  电子邮箱:xwzbgs@126.com
  通信地址:新渥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32230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新渥街道党政办公室市申请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正式会员。申请人可登入“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从“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3.申请的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自退回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放弃,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根据国务院核定的价格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