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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3075998205/2020-406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磐市监发〔2020〕2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0-11-1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 2020-11-19 16:27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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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全面构建“抽”“检”分离模式,根据省市局有关实施抽检分离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订县局食品安全抽检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抽得公正、检得科学、录得及时、查的精准、改得彻底、用得权威”的要求,实施以监管部门负责采样、食品承检机构负责检验的抽、检“硬分离”模式。通过试点工作,做到抽样对象和抽样人员“双随机”、“抽”“检”“处”全闭环,保障食品抽检的合法性与专业性,增强抽检工作服务于精准监管的能力。

二、试点要求

本方案自2020年8月起开始实施,11月份完成试点任务, 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订试点方案(8月30日前)

主要工作任务:制订出台《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分离试点实施方案》;组建成立食品抽检监测抽样队伍,并挂牌上墙;制订抽检分离工作流程(试行)。

(二)实行试点运作(11月15日前)

主要工作任务:建立抽样队员数据库,录入“互联网+监管” 平台;建立市场主体名单数据库,尽量覆盖县域辖区所有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主体;根据年度抽检计划,完成“抽检分离”批次数量100批次,并归纳具体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具体分析、及时解决,优化方案、细化措施、完善制度,使抽检分离工作更具可操作性。

(三)总结试点经验(11月底前)

总结“硬分离”模式下的抽检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形成较完备的抽检分离工作制度体系,补齐短板,提高抽、检、处三个核心环节的衔接效率,提升抽检工作质量。

三、工作安排

(一)抽样组织机构

在食品安全协调科牵头组建食品安全抽样队。食品药品检测中心确定1名专业人员承担食品安全抽检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抽样队人员组成

简称为“1+1+X”模式。第一个“1”为县局业务科室行政执法人员,由食品监管科、餐饮监管科和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组成;第二个“1”为各所、分局监管干部;“X”为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直接承担抽检)。食品安全抽样队在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指导下完成食品抽样任务,保证抽取样品过程技术符合规范要求。

(三)“双随机”确定对象

在抽样队中随机确定执法人员。每次抽检前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随机”方式,选出2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抽检工作。随机选取抽检对象。在“互联网+监管”平台随机选取抽检对象。

(四)实施盲样送检

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的前提下,探索盲样送检模式。制订接样、收样规范,局办公室牵头建立专门样品室,加强对样品贮存环境、交接过程的监控,分清责任,确保有效抽检。

(五)核查处置闭环

健全食品抽检、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基层监管所协同配合、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提升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抽检分离试点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协调科,办公室、信用监管科、食品监管科、餐饮监管科、质量监管科、综合执法队、检测中心以及各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全员能检、全面落实、全程提效”要求,切实做好抽检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在试点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试点改革成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配齐抽检文书和执法记录仪、PAD移动终端、打印机、抽样专用章、采样袋和采样箱等工具、设备;组织面授及实训开展岗前培训、定期培训,以持续提升抽检人员业务能力和理论知识储备。

(三)规范抽样检验。抽样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抽样;承检机构要做好实验室检测、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检验工作科学有效。

(四)严肃工作纪律。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与抽、检有关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