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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20-5247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11-1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7 11:24    来源:县府办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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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7

 

 


磐安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推进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根据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13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42号)和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结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战略,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

(二)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浙江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其他各类自然资源调查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资源公有,维护自然资源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坚持物权法定,依法依规确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行使代表和权利内容。坚持统筹兼顾,在新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基础上,与相关改革做好衔接。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实现有机融合。坚持发展和保护相统一,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新格局。

(四)工作目标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关规程规范等,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等现势性成果,组织技术单位开展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权籍调查,明确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自然状况及权属状况,将登记事项记载于自然资源登记簿,并向社会公开,20211月底前完成此项主体性工作。

 

二、登记区域的基本情况

(一)自然资源现状

1.地理区位

县黄檀林场位于磐安县仁川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20°16′120°26′,北纬28°42′28°52′之间。林场分为黄檀、向阳2个林区,其中黄檀林区东、西、北三面与本县的仁川镇相接,南与台州市的仙居县毗邻;向阳林区东、南两面与丽水市的缙云县接壤,西与缙云县、本县仁川镇交界,北与仁川镇连接。县黄檀林场林地东、西跨度约12公里,南、北跨度为5公里,场部设在黄檀林区内,驻地海拔为890

县园塘林场位于磐安县大盘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3′120°57′,北纬28°48′28°58′之间。林场共分园塘和朝阳两个林区,场部驻地的朝阳林区位于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属典型的小型国有林场。

2.地文条件

县黄檀林场地处武夷山系延伸的括苍山脉,为中、低山地貌,平均海拔900多米,是典型的“山帽式”林场。林场境内山地起伏,坡度大多在15°35°之间。林场海拔高度在6901314米之间,海拔高差600多米,其中最高峰为青梅尖1314.0,为浙中第一高峰,处金华、台州、丽水三地的分界处。

县园塘林场地处武夷山系延伸的括苍山脉,为中、低山地貌,林场属中山地貌,朝阳林区最高棋架主峰海拔1073.1,最高毛公山尖海拔948.8,山脉基本呈东西走向,园塘林区山体自西向东呈阶梯状逐级递降,朝阳林区山体中间高四周低,峰峦叠嶂,侧脉逶。

3.气候条件

县黄檀林场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温暖湿润,水气光热条件良好。年平均气温为1416,年最高气温34,最低气温-14,年降雨量为15001800毫米,无霜期为185200天。但冬季具有明显的北亚热带气候特征,易发生冻害、雪压及倒春寒等气候危害,对喜温林木生长带来许多不利影响。

县园塘林场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天气温和,雨量充沛。由于地形因素复杂,多年平均气温为13.917.41月份(最低)平均气温2.04.37月份(最高)平均气温25.628.8。四季特征有春季回暖迟,秋季降温早,无霜期短等特点。

4.土壤条件

县黄檀林场的山地母岩主要是侏罗纪凝灰岩。土壤主要分布着黄壤,土层深厚肥沃,理化性质较好;海拔千米以上山地还分布着香灰土,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高;另在非林业用地区块零星分布有水稻土。

县园塘林场的山地土壤主要分布着黄壤,土壤母质以坡积、洪积物为主,基岩为凝灰岩,主要土种有山地黄泥土、山地石砂土和少量香灰土,土层较深,A层一般在30厘米以上,B层在6080厘米之间,质地为轻壤或中壤质,土质疏松,石砾、有机质含量高,适宜于发展林业生产。

5.植物资源

县黄檀林场的森林植被属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亚地带,浙闽山丘甜槠木荷区。由于长期在人为破坏和经营下,天然植被保存较少,绝大部分已被次生林所代替。植被类型丰富,依海拔由高到低依次分布着山地草灌丛、针叶林等人工植被类型,其中以针叶林面积最大,主要树种有黄山松、杉木等;下层植被主要有山楂、映山红等。

县园塘林场的森林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亚地带,浙闽山丘甜槠木荷林区。由于长期在人为破坏和经营下,天然植被保存较少,绝大部分也已被次生林所代替。现有植被可分为山地草灌丛、针叶林等人工植被类型。全场以针叶林面积最大,主要树种有黄山松、杉木等;下层植被主要有小竹、茅栗等。木本植物种类十分丰富,有86科、577种,草本有129科,944种。

(二)社会经济概况

县黄檀林场创建于1958年,林场下设黄檀、向阳2个林区。总经营面积13134亩,林业用地12809亩,森林面积12642亩,生态公益林10828亩,森林蓄积89264立方米,毛竹24万株,森林覆盖率96.25%

县园塘林场创建于1961年,林场下设园塘、朝阳两个林区,设6个护林点,经营总面积11543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1089亩,商品林面积808亩,省级生态公益林10281亩,森林蓄积71063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4.97%。

两林场均属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管辖,地处浙江中部,20139月磐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批复,增挂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站牌子,改革后林场主要承担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国有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科技示范推广和发展森林休闲旅游等职责。林场位于重要的生态敏感区,是江河、水库源头的重要地带,是重要的生态屏障。

(三)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现状

1.管理机构概况

县黄檀林场、园塘林场均隶属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管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0年核定编制均7个。

2.基础设施现状

县黄檀林场场部设在黄檀林区,距磐安县城45公里。场部水泥路面公路与1987年建成的仁川至天网康庄公路连通。林区道路总长度达21.4公里,已硬化9.6公里,高压输电线路总长7公里,所有林区、护林点全部建有安全饮用蓄水池,其中50吨蓄水池三座,5吨蓄水池二座,输水管网5公里,全场房屋建筑面积达3375平方米,林场已接通互联网,移动信号覆盖全场林区,已初步解决林场内部生产的需要。

县园塘林场场部设在园塘林区,距磐安县城25公里,通场道路达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林区现已全部通路,内部林区道路达16.2公里,完成道路硬化11.2公里。建设蓄水池2座。两个林区已全部通电,电信光纤已入网,移动通讯网络已覆盖林场所有林点。

3.旅游现状

县黄檀林场、园塘林场均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一个以避暑度假、休闲、会议、旅游观光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的场所。其中县黄檀林场已整合办公楼和宿舍区,修缮了场部楼房2334平方米,设置客房40间,床位60余个,并改建了餐厅;园塘林场计划修缮、整改、补充设施,提升现有宾馆档次,新建高等级宾馆一幢,增加床位120个,整修现有球场,达到符合正规比赛要求以及安置健身器材。

4.已有工作基础

磐安县最新的0.2分辨率航空正射影像图、磐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林场专项规划成果、不动产登记相关成果、森林动植物资源调查成果、景区规划和开发成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公共管制要求等数据。

三、主要任务

(一)划分登记单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力量依据磐安县黄檀林场、园塘林场设立、审批等资料划定登记单元界线。

(二)摸清权属状况

采用“图上判读指界,实地补充调查”的方式,摸清自然资源所有者主体及权属边界等权属情况,根据预划的登记单元范围,确定资源类型、分布,开展权属调查,形成自然资源权属调查图表并进行逐一核实。

(三)划清“四条边界”

划清林场内各类自然资源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以及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明确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代理行使主体,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确定自然资源类型,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

(四)完成确权登记

严格审核县黄檀林场、园塘林场的确权登记资料,对符合登记要求的予以公告。公告期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由登记机构进行登簿;有异议的,根据异议材料重新确权调查,调处争议,然后进行登记。

(五)成果公示与应用

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产权边界,全面摸清各类自然资源的空间范围、面积、质量和数量,明确体现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特殊保护等监管要求,建立基础数据库,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10202011月)

1.确定技术力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公平公开的采购方式确定技术支撑单位。

2.资料收集及数据处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收集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不动产登记、林场建设审批以及公共管制等数据资料(附件2)。对不同格式空间数据进行统一处理:

1)纸质图形资料的矢量化。将纸质图纸扫描后,进行校正、配准、矢量化。各类界线无纸质或电子图形,仅用文字描述其主要拐点坐标的,以拐点坐标连线的方式生成矢量化成果。

2)数据格式转换。对收集的不同数据格式的电子图件数据,转换成统一的数据格式。

3)坐标系转换。收集的电子数据若不是“国2000坐标系的”,需进行坐标转换,将所有数据全部转换到统一的坐标系上来。

3.编制工作底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单位根据收集的资料,以0.2分辨率的航空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叠加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林场管理和审批范围线以及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等资料,制作工作底图。工作底图的基本要素包括:

1)正射影像图;

2)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中的行政区划与境界、地类图斑,保留地类图斑线、图斑标记;

3)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等不动产权属界线;

4)设定的生态红线、公共管制、用途管制、特殊保护规定范围等。

4.预划登记单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单位基于工作底图,依据国有林场管理和保护审批范围界线预划登记单元。登记单元范围内存在集体所有自然资源的,一并划入登记单元,进行标注记载。国有林场登记单元范围内的荒地、水流、湿地等不再单独划定登记单元,在国有林场登记单元内予以标注记载。

5.发布通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作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通告,由县政府发布,内容包括:登记单元预划分;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时间;国有林场内自然资源的类型、范围;需要相关主体配合的事项及其他需要告知的内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通告通过户外张贴、网站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二)调查阶段(202011202012月)

1.开展内业调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单位,利用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调查成果,进行内业采集和信息提取,调查统计国有林场登记单元范围内的水流、湿地、森林、荒地等各类自然资源的类型界线和面积,提取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信息。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等已有权源资料和相关政策法规,对登记单元界线、登记单元内的土地所有权界线、权利主体等资料进行内业提取分析,形成自然资源权属调查图表成果。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资料套合登记单元边界,查清登记单元内公共管制情况。

2.关联信息。在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调查初步成果上关联以下信息:

1)关联不动产登记信息。主要包括: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权利类型、权利人、登记时间、登记机构等。

2)关联生态保护红线和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等特殊保护信息。主要包括:国土地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生态保护红线、特殊保护规定等信息。

3)关联矿业权信息。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勘查/采矿许可证号、探矿/采矿权人、开采矿种、勘查/矿区面积、有效期限、发证机关等信息。

4)关联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信息。主要包括:取水许可证号、取水权人、取水地点、取水量、有效期限、审批机关;排污许可证号、单位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限值、有效期限、发证机关等信息。

3.调查核实。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技术单位在内业调查成果中的自然资源权属状况进行核实,必要时开展自然资源类型和公共管制核实。

1)权属核实。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单位进行图上判读划界,重点划定登记单元界线、登记单元内所有权界线等内容,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填写《调查成果核实表》,形成核实意见。对存在争议的,进行外业补充调查。

2)自然资源类型和公共管制情况核实。由于自然资源类型和公共管制信息为自动关联和提取的信息,原则上不对两类信息进行内外业核实,信息漏提或错提的情况除外。

4.外业调查。对内业调查成果经核实仍有缺失、不清晰、不一致或者存在争议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自然资源所在地乡镇、村和技术单位,采取实地测绘,利用解析法或图解法相结合的方式对自然资源权属状况、登记单元界址等开展实地补充调查,补充完善《调查成果核实表》。对存在权属争议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召集自然资源权利人或代理人,依据权属来源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权利主体和权属边界。权属争议确实无法解决的,可以划定争议区。为确保权属界线清晰明确,实地补充调查指界后,对相关方共同认可的重要界址点,可设立明显界标。

5.调查成果上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单位,将调查核实和外业补充调查形成的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包括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范围界线、自然资源权属范围线、行政管辖界线和公共管制界线,各类自然资源地类图斑、地类编码,关键拐点界址点坐标,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和代理行使主体名称等按照统一的规格和要求,进行整理、检查、上图。(成果要求见附表3

(三)数据入库审核阶段(202012月)

1.数据入库审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单位,利用自然资源部建设的全国统一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按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的相关技术要求,完成数据建库工作。数据入库后,按照数据库规则要求,对数据成果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数据,逐条修改完善,直至检查合格。数据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数据覆盖范围、图层、数据表、记录等成果是否准确、有效,能否正常打开、浏览、查询,检查数据图形和属性表达是否一致,以及数据库汇总所得的各类数据汇总逻辑、表问逻辑是否正确等。

2)检查图形的拓扑关系。检查要素图形空间位置的正确性,以及图层间和图层内的点、线、面是否存在重叠、交叉、缝隙等拓扑错误。

3)检查要素属性正确性和结构符合性。各图层的属性结构是否符合数据库规则,属性字段格式及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必填字段有无缺漏等。

2.登记成果审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报告成果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对登记成果进行调整完善。

(四)登簿发证阶段(202012月)

1.公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作自然资源所有权登记公告,由县政府在门户网站及自然资源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等场所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1)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自然状况:坐落,空间范围,自然资源类型、面积、数量、质量等;

2)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权属状况:所有权人,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代表行使内容,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代理行使内容等;

3)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

4)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受理机构等;

5)需要公告的其它事项。

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相关当事人对公告事项提出异议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2.登簿发证。登记事项公告期满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自然资源登记簿》。本次试点暂不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待国家政策明确后颁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磐安县人民政府成立磐安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工作。建立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组,对试点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落实经费,强化保障。县财政确保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经费,通过公平公开的方式确定有资质、有技术实力、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技术单位,确保试点工作服务保障到位。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大意义,宣传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凝聚共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1磐安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试点单元资料收集清单

          3.成果要求

          4.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图

 

 

 

 

 

 

 

 

 

 

 

附件1

 

磐安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顺利推进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磐安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卢理强

副组长:张三庆(县府办)

陈守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  员:陈  飞(县农业农村局)

黄世君(生态环境分局)

施尚森(仁川镇人民政府)

黄海叁(大盘镇人民政府)

陈  山(县财政局)

胡中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贾国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胡中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2

试点单元资料收集清单

 

部门

资料

用途

县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

1.磐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数据(及年度变更数据)

主要用于制作工作底图、图层叠加分析、资源数量统计

2.正射影像图、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

主要用于制作调查工作底图

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主要用于制作工作底图、图层叠加分析、分析集体土地所有权相关情况、分析国有土地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相关情况,关联登记单元内的相关不动产信息

4.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

5.林权登记结果

6.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主要用于分析保护和管制情况

 

7.相关规划成果

8.生态保护红线成果

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9.取水许可资料

用于关联登记单元相关信息

10.水利普查、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历史资料

主要用于登记单元内资源数量质量的统计

11.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料

主要用于制作工作底图、图层叠加分析,关联登记单元内的相关不动产信息

生态环境分局

12.水质监测成果、排污许可资料

主要用于分析水资料质量及关联登记单元相关信息

附件3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主要包括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文字报告成果等。

    一、数据库成果

    由磐安县黄檀林场、园塘林场登记单元范围线、林场所在地行政区边界、林场登记单元界址点坐标、登记单元图斑、产权边界,林场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空间范围、面积、质量和数量,以及国有林场功能区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等矢量数据形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库。

    二、图件成果

1)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图;

    2)自然资源地籍图;

    3)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权属、公共管制要求等专题图件;

    4)自然资源登记簿附图。

    三、表格成果

    1)自然资源登记簿;

    2)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自然资源分类面积汇总表;

    3)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国家所有自然资源分类面积汇总表;

    4)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集体所有自然资源分类面积汇总表;

    5)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权属面积汇总表;

    6)自然资源地籍调查表;

    7)调查成果核实表;

    8)确权登记成果审核表。

    四、文字报告成果

    1)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报告;

    2)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技术报告。

    五、成果汇交格式

    1)矢量数据采用Shapefi1e格式;

    2)栅格数据采用GE0TIFFIMG格式;

    3)文本、表格等数据文件采用WordExce1WPS格式;

    4)属性表数据采用mdb格式;

    5)扫描文件采用PDF格式。

 

 

 


附件4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图

 

 

登记及成果应用阶段

 
 

数据入库审核阶段

 
 

  调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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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

         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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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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