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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20-4052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0-11-16

《磐安县老城区上宅、中宅、后田畈区块住人危房和住房特困户改造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11-16 16:04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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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为什么要出台《磐安县老城区上宅、中宅、后田畈区块住人危房和住房特困户改造实施办法》?

答:为加快我县老城区上宅、中宅、后田畈区块住人危房和住房特困户的改造步伐,保障居民住房条件和房屋使用、人身财产安全。

  • 《磐安县老城区上宅、中宅、后田畈区块住人危房和住房特困户改造实施办法》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磐安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磐政【2008】89号《关于明确撤村建居过渡期满相关政策的批复》、磐政【2016】116号《磐安县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安文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什么是住人危房?

    答:本办法所称的住人危房,是指因使用不当、不可抗力、工程质量缺陷、第三方侵权行为、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等原因导致房屋结构体系中承重构件成为危险构件,局部或者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住人房屋。

  • 什么是住房特困户?

    答:本办法所称的住房特困户,是指在城区范围内,其所有的宅基地(包括历年拆迁面积)人均占地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农户。

  • 什么是住人危房和住房特困户改造?

    答:住人危房改造,是指危房所有人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危房实施修缮加固或拆除后公寓式房屋置换等的行为;住房特困户的改造,是指按《磐安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经批准后的宅基地面积,由政府给予公寓式房屋置换的行为。

  • 房屋安全鉴定的危险性等级指什么?

    答:(一)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 B级: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 (四)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类进行处理。

  • 住人危房和住房特困户的改造方式?

    答:住人危房改造方式:公寓式房屋置换(按本办法规定不足置换公寓式房屋的部分面积由政府予以购买)和原房修缮;住房特困户的改造方式:公寓式房屋置换。

  • 哪些情况下可以实行公寓房置换?

    答:(一)鉴定为危房且不符合原地修缮条件的;

    (二)住房特困户新审批宅基地的;

    (三)住人危房户新审批宅基地的;

    (四)属成套住宅的危房,根据房屋鉴定报告的建议,确需整幢拆除的。

  • 置换房源和地点?

    答:石坑里、城上区块老城区拆迁改造安置后剩余的房源,其中新审批宅基地原则上在石坑里居住小区置换。

  • 政府购买有哪些规定?

    答:公寓房置换后剩余可置换建筑面积不足新置换公寓房最低户型一半部分由政府购买。集体土地性质的,按其被拆除房屋剩余合法占地面积为基数,以被拆迁区块基准地价的80%予以一次性购买;国有划拨、出让性质的,按剩余可置换建筑面积为基数,分别以被拆迁区块房屋评估比准价的60%、70%予以购买。

  • 原房屋修缮原则是什么?

    答:基础不变;主体结构不变;层数、层高、建筑面积不变。

    解读机关: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方式:0579-84669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