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国家、省、市、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系列文件和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营造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经研究,从2020年11月开始试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月报”制度。
各中小学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常规工作和特色工作并重,切切实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报工作。
附:磐安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月报表
磐安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9日
关于试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月报制的通知xg.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