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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700471541356BPA/2020-3149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住房公积金中心 成文日期: 2020-10-1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0 13:35    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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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八统一”的工作要求,自20201011日起,调整我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1、在规定的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20倍。

2、职工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作时间间隔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