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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20-2415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0-01-09

《关于 “两进两回”行动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1-09 11:16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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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关于 “两进两回”行动的实施意见》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9〕11号)、《关于实施“两进两回”行动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53号)、《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磐委发〔2018〕2号)和金华市对各县市区的乡村振兴考核也要求制定“两进两回”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此实施意见。

二、“两进两回”定义是什么?  

答: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

三、“两进两回”行动的实施意见的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2年,农业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建成省级高水平农业科技示范基地6个,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力争县级以上支持乡村振兴财政投入18亿元以上,涉农贷款余额新增12亿元,农业信贷担保额0.8亿元,引导工商资本下乡80亿元,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基本形成;培育青年“农创客”80名、“新农人”60名,培育省级“青创农场”5家;吸引600名新时代乡贤返乡回乡投资兴业、建设家乡。

四、需要落实哪些主体责任?如何落实?

答:加强“两进两回”行动的组织领导,将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列入“三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总牵头,县委统战部、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分别负责牵头“两进两回”相关专项行动,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推动“两进两回”。

五、“两进两回” 行动的实施意见有哪些政策保障?  

答:(一)打造回乡入乡创业创新平台。力争建设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4家以上,面向各类主体提供科技示范、技术集成、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一站式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建设好中药材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并发挥良好作用。鼓励产业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器等开辟专区,为青年回乡提供创业创新空间,孵化30个农村创业典型项目。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把“两进两回”人员参与的乡村振兴项目,可同等享受《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意见》(磐政〔2017〕106号)、《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磐政〔2018〕128号)、《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磐政〔2019〕88号)、《磐安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政策》(磐农〔2019〕160号)等相关政策;对带动群众就业、入股等形式参与的好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的资金扶持政策。加大金融贷款支持力度,经县农业农村局及财政局审核的“两进两回”项目,可给予最高100万元、最长3年的50%贷款贴息支持,贷款贴息视项目进度和运行情况,实行一年一批。由县农商银行出资成立“两进两回”奖励基金,对落实“两进两回”工作机制成效明显、带动效应好的项目在享受原有政策基础上,再视情给予额外奖励。

(三)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把“两进两回”人员创业项目纳入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范围,综合采用直接补助、项目扶持、贷款贴息、政策性融资担保、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两进两回”人员创办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将开展农业规模经营所需贷款纳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四)落实用地支持政策。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利时机,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为乡村产业发展留出空间。对乡镇、村闲置的旧厂房、旧粮仓、旧校舍等国有、集体资产进行梳理整合,优先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对利用原有工业厂房、闲置低效用地等发展乡村振兴产业的,可保留原土地用途不变,由规划部门调整用途后,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支持“两进两回”人员依法以土地流转、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设施农业。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前提下,引导“两进两回”人员有序参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

(五)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两进两回”人员可在创业地参加社会保险,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将“两进两回”人员及其子女纳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毕业 2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月 350 元 (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按每月 300 元)标准,给予不超过 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两进两回”人员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优先享受社会救助。持有居住证的“两进两回”人员子女可在创业地接受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六)优化农村营商环境。推广“农民之家”农村创业服务社模式,面向“两进两回”人员实现信息资源和项目对接。推进企业开办一日办结、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改革举措,优化农业许可服务,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回乡创业办证流程。

(七)守牢底线红线。制定“两进两回”负面清单,任何人员回乡入乡不得侵犯农民合法权益、不得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不得非法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得发展高耗能重污染产业,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维护好农民利益,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小农户共享要素下乡红利。

解读机关: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方式:13758904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