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3486574J/2020-5288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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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文机关: | 大盘镇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1-22 11:05:03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大委〔2020〕4号
中共磐安县大盘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共磐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17日—8月20日,县委农村第二巡察组对大盘镇所辖行政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大盘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镇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力推进反馈意见整改
大盘镇党委深刻认识到,县委巡察组对大盘镇所辖行政村党组织的巡察,是对大盘镇党委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察组所反馈的意见全面客观,问题中肯,要求指导性强,大盘镇党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坚决贯彻落实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镇党委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海叁和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陈化安、镇纪委书记蔡向明担任副组长,孔洪水、羊 宏、施伟平、陈梅华、羊丽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党委副书记陈化安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上下联络和整改落实。
(二)高度重视、出台方案。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2个月内,大盘镇党委政府召开6次领导小组会议或班子会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磐安县大盘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大委〔2019〕56号),把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7类问题具体细化成53条整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每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意见和完成时限。
(三)正确对待、行动迅速。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大盘镇党委政府态度明确,行动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镇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抓整改落实为契机,推动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根据反馈的问题,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建立整改进度周汇报、工作台账等制度,保证巡察整改工作有抓手,不落空。
巡察反馈后,对县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6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已办结1件,已立案5件,办结率为16.6%。截止目前,巡察反馈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整改完成率100%,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2项,追缴资金5.2756万元,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已立案7人、已了结13件,已诫勉4人,批评教育7人。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不规范。存在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五星管理制度等执行不到位,主题党日活动单一,存在形式主义倾向。如部分村未按 ‘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召开支委会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上党课;主题党日活动以开会学文件、搞卫生、镇集中大党课为主要内容,教育和管理党员效果不明显,制度执行形式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陈化安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镇班子到所联系村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五星管理制度,镇督查办在每月15日党员活动日开展督查。二是开展对各村党支部书记的业务知识培训,增强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在完成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之外,结合各村实际,先后组织开展“寻访我的入党介绍人”、老干部“离岗不离党、退休不退志”等各类活动。四是严格落实党员“五星十二分制”管理,从严加强对全镇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强化党员管理“五星十二分”制执行。该项问题已于2019年11月30日完成。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思想教育针对性不强,效果不理想。各村党组织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形式单一,以每月主题党日镇党委安排内容为主,主动安排少、结合本村实际少,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现象,学习效果不理想。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普遍存在重工程项目建设轻意识形态现象,没有将意识形态和日常工作有效结合,对党员干部微信群、文化礼堂等重要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陈化安,宣统委员施伟平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做强大盘山区域党建联盟。同浙中大医技学院党建结对,邀请浙中大专家博士团、浙二医院专家到镇送义诊服务;今年的迎七一,邀请92岁高龄老党员陈子丹讲磐安解放的历史;联系县领导陈剑波、厉廷法为党龄60周年以上老党员颁发纪念奖杯、佩戴纪念胸章,并为全镇党员上党课。二是落实党员联系农户微信群建群工作,完成党员微信群全覆盖。深化全盘代办工作,每月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大走访、大排查,进一步增强党员联系农户的主动性。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丰富文化活动。完成光明村文化礼堂建设和后塘村文化礼堂提升工程,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12个。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大盘镇“共享农屋之夜”文艺汇演;与浙江诗社举办“书画进农屋、文化兴乡村”等系列活动;与浙中大暑期开展“红色课堂进礼堂”“中医药传统文化”等系列活动;举办首届少数民族联谊会暨小盘村长桌宴;开展乡音宣讲16场次。该项问题已于2019年11月30日完成。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员发展不够优化,干部管理不到位。部分村多年没有发展党员,老龄化现象明显,个别村党员发展有宗族化趋势。如原甲坞村、原上面古村、礼济村分别有12年、11年、9年没有发展党员;王庄村、礼济村党员老龄化严重,60岁以上党员占比各达到了61.1%和52.9%;林丰村党员宗族化倾向明显,共有22名党员,基本上是同一宗族。村主职干部外出打工或者定居安文较多,村里缺乏会干事能干事的年轻干部意见。2名主职干部均不在本村居住的有林丰村、潭下村、安田村,1名主职干部不在本村居住的有市口村、礼济村、光明村、王庄村、长坑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级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陈化安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针对各村党员队伍结构,储备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目前全镇共有入党积极分子54名,各村均储备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1名以上35周岁以下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对礼济村、甲坞村等长期未发展党员的村支部,2019年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3人,明确发展计划,在2020年全面消除多年未发展党员的支部。三是要求长期在外的主职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村干部管理条例,按时在村值班。该项问题已于2019年11月30日完成。
2.关于“村级党组织领导弱化,作用不明显。部分村党组织领导弱化,个别村班子不团结,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部分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如光明村、后塘村、原北桥村的书记、主任不团结,明显影响工作;原北桥村党员干部不支持、不配合集体工作,导致县种质资源圃建设推进缓慢;原下寮村朱山背屋基平整项目因村两委管理不善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陈化安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村干部末位淘汰制”,每季度开展村干部考核,对考核末位的村干部启动歇职程序。免去村支委2人、村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3人、村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1人,歇职村委2人。二是对个别村班子不团结的情况,对光明村书记、主任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后塘村主任辞职。三是在行政村撤扩并后,原北桥村书记蒋定方担任潭下村村监会主任,在新岗位上更好地履职。该项问题已于2019年11月30日完成。
3.关于“财务知识充电不足。村干部和村级报账员财会知识匮乏,对财经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一知半解,导致制度、规定形同虚设。如2018年前各村级财务管理普遍存在现金账和日记账部分,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严重;各村级财务日记账、镇级‘三资代理中心’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三者余额不一致,但无人提出异议;原甲坞村书记直接保管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个人直接支付村中各种大额款项,村副主任不知道自己要在付款凭证上审核签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副镇长羊丽娜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对各村2018年前的账目进行重新理账。二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对各村会计和报账员队伍中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撤换,除小盘、学田等村外,将会计和报账员合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三是组织全镇村主职干部和村级报账员、会计于12月13日召开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严格执行《磐安县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村级工作运作流程。该项问题已于2019年12月15日完成。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为民办事的群众意识不强。部分村两委干部不能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观点,履职能力不强,为民办事拖拉等。如王庄村干部缺乏担当精神,拒领澜悦山庄地块的土地征用款,2018年年底领取后,也未及时发放到户,挪用其中20余万元用于工程款支付;光明村主任、会计长期居住安文并保管着公章,村民办事不方便;礼济村、林丰村因村干部不主动作为的原因,生态公益林补助款未能及时发放到农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陈化安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对王庄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要求将土地征用款及时发放到户。二是对光明村主任进行约谈,要求其按时在岗;完成村会计更换。三是对礼济村、林丰村干部进行提醒约谈,要求及时将公益林补助款发放到户。该项问题已于2019年11月30日完成。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个别村仍存在违规宴请、违规发放补贴和福利、主职干部违规领取报酬等问题。如岭下村2018年对离任干部进行走访并发放慰问金2400元;原北桥村在2016年6月支出招待费1660元,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光明村、市口村、安田村存在主职干部重复领取报酬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纪委书记蔡向明、副镇长羊丽娜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根据问题线索,岭下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对村书记进行约谈,并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市口村干部违规领取报酬问题,对村干部陈伟明、程杨为、马志君、周新翠、王华武、吴能平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并退回违纪所得。三是光明村干部违规领取报酬问题,对村干部陈金德、杨金华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并退回违纪所得。四是安田村违规领取报酬的问题,对郭启山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并退回违纪所得。该项问题已于2019年11月30日完成。
3.关于“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不深入。普遍存在工程项目立项随意,没有进行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没有进行设计、预算和审批,甚至个别村因为盲目上项目,给集体经济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原北桥村的公墓项目因随意变更选址、村内的水潭改造工程均因为前期工作没有到位,施工过程中遭到村民异议而成为了‘半拉子’工程,至今未完成;市口村停靠站建设没有经过设计、预算、公示,直接以自建工程最高额30万承包他人建设,施工过程中,村民提出异议,村干部就随意更改项目内容,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常务副镇长羊宏、副镇长羊丽娜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对原北桥村书记蒋定方采取诫勉处理。二是对市口村主职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组织各村主职干部学习《磐安县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是强化项目库建设,各村结合本村发展和建设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规划建设项目,每年11月底前各村将下年度建设项目集中申报到镇,建立项目库。不合理的项目不上,不符合程序的项目不上。该项问题已于2019年11月30日完成。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遵规守纪的规矩意识不牢。部分村干部缺乏法律学习,对法纪缺乏敬畏之心,存在不遵守法律法规和不守纪律、规矩现象。2015年以来,大盘镇共有4名村党员干部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5人因违纪被党纪立案处分;市口村村主任在本村未经审批开采石矿并出售;王庄村书记、主任和村监会主任通过虚报、冒领方式领取县残墙破顶拆除补助费各5512元、6400元、5384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陈化安,纪委书记蔡向明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对市口村主任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并退出违纪所得。二是对王庄村书记、主任、村监会主任给予诫勉处理,并退出违纪所得。三是在全镇范围内及时通报,对其他村干部起到警示宣传作用。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1月10日完成。
2.关于“‘五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民主决策、集体研究意识不强,存在书记、主任说了算现象,‘五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甚至有意规避。原甲坞村常年不开支委会和村两委会议,村中大小事务由书记和副主任说了算,如新区屋基整理时,两人未经集体决策,擅自赔偿孔仙女5万元树苗费,凭1张收条支付;原北桥村、原大坑村工程项目建设都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没有进行公开公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陈化安,纪委书记蔡向明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对原甲坞村书记卢小明拟立案处理。二是对原大坑村书记马照山拟立案处理。三是全面推行“村务十议”,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1月10日完成。
3.关于“财务支出不规范。存在审核签字不全直接支付、“白条”甚至没有任何凭证依据直接拨付大额款项、白条抵库和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如长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未签字盖章情况下直接支付一事一议工程购买水泥款7万元;安山村书记、主任、监督主任均未签字盖章,直接支付了2016年购买水泥款10.0552万元;原甲坞村于2017年1月24日,在没有票据和集体研究的情况下,私自直接开具转账支票支付28万元;于2018年2月13日和14日两天,用现金支票在农商银行支取25万元现金用于支付小工工资;2018年9月,只有书记在一付款凭证上签字的情况下支付款项43.1万元,其中25.0168万元没有提供正式票据,导致至今因发票和附件不全、没有村副主任和村监会主任签字审核而无法做账;长坑村2016年记录9笔工程开支,其中7笔没有提供正式发票,只开具付款单,金额达31.59万元;2017年1#凭证记录4笔工程款开支,金额达12.5万元,均没有正式发票,仅提供了付款凭证或银行进账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副镇长羊丽娜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对长坑村村监会主任进行提醒约谈,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二是对原安山村书记、主任、监督主任进行提醒约谈,并按要求补齐相关程序。三是对原甲坞村书记卢小明拟立案,并按要求补齐相关程序。四是对长坑村书记、主任拟立案。五是镇三资代理中心加强对村级资金支付的监管,各村定期财务公开,每月21日固定召开会计例会,每月30日将各村当月收支情况在各村公开栏公开。该项问题措施已于2020年1月10日完成。
4.关于“报账员记账报账不规范。有记账凭证一借多贷、一贷多借;票据金额、入账金额、实际支付记账金额不符;2018年前,所有村记账时银行账和现金账不分;个别村会计凭证遗失等。如原北桥村的北桥至坑口生产路工程,施工方施仁伟根据村里要求开具工程款发票16.755万元,但村里凭该发票实付5.3576万元,而村财务日记账与“三资代理”账记账金额和村里实际支付金额均为22.1326万元,其中差额16.775万元无任何凭证;长坑村2016年2#凭证中购买大会堂修理瓦,一张发票开具金额2.2万元,销货清单附件1.4795万元,记账金额1.4795万元;另一张发票开具金额1.7480元,销货清单附件1.7575万元,记账金额1.7575万元;林丰村2017年2#凭证中购买一事一议护栏和地板,发票开具金额9.7335万元,入账金额9.7335万元,实际银行记录支付金额5万元;2016年10#凭证文化礼堂制作费,开票金额7.464141万元,入账金额7.464141万元,实际银行记录支付金额5万元;原北桥村自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期间的会计凭证均未找到,造成了该村121.1782余万元进帐和175.1048余万元出账无任何发票和凭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副镇长羊丽娜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严格按照《磐安县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规范村级工作运作流程。二是对违规支付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如甲坞村在签字不全、没有票据和集体研究的情况下,私自支付工程款等行为全部加以整改完善。三是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相关财务制度培训,提升报账员业务水平。该项问题已于2019年11月30日完成。
5.关于“坐收坐支问题依然存在。如原甲坞村2015年至2017年累计借款96万元,实际存入村集体银行账户69.7万元,其余26.3万元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开支;2015年,县民爆公司赞助给市口村的4.8万元没有入账,直接用于支付自来水改善工程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副镇长羊丽娜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严格执行《磐安县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村级工作运作流程。二是加强监管,切实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相关财务制度培训,提升报账员业务水平。四是对卢小明予以党纪立案,对市口村程永平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并要求退回违纪所得。该项问题已于2019年11月30日完成。
6.关于“违规高利借款现象突出。村集体高额借款比较随意,借款金额、利率、借款对象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程序。原大坑村书记和副主任,在行政村合并后,未经学田村集体讨论决定,两人私自以原村集体名义借款25万元,约定月利率为1.5分;原甲坞村于2015年向村民借款47.3万元,月利率为1分,在2017年,书记和副主任在不需要借款情况下,私自决定将村民上交的屋基选位款30.7万元转成村集体借款,并按1分利率支付利息,造成近3万元的损失;原下寮村通过村两委会会议,以1.5分的月利率向村干部借款42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其中原书记向银行贷款30万元转借村里谋利;市口村主要干部私自决定以1分月利率向村民借款125万元支付工程款,在工程款没有付清的情况下,把其中的借款11.8万元用于支付村干部的小工工资和村主任挖机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纪委书记蔡向明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对违规高利借款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对明显超出标准和违规的借款,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超标准利息。二是对原大坑村书记马照山拟立案。三是对市口村主职干部提醒谈话。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1月10日完成。
(六)夺取反腐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村干部违规参与本村项目工程。部分村干部变相、承包承揽或者以使用设备等方式参与本村工程的问题依然存在。如市口村干部程永平变相承包本村项目,主任马林骏的挖机直接参与本村的项目建设;后塘村村监会主任以老师工参与村公共厕所工程;原下寮村书记参股本村山塘加固工程建设。”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针对该问题,大盘镇纪委书记蔡向明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对市口村干部程永平予以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对市口村主任马林骏提醒谈话。三是后塘村村监会主任参与村公共厕所工程的问题已直接整改。四是对原下寮村书记楼永军拟立案。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1月10日完成。
2.关于“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没有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制度,滥用工程项目自行建设权,应招投标的项目未招投标,或者将项目拆分,规避招投标;自行建设项目事先没有经过审批,事后补办手续现象严重。如原下寮村、原甲坞村、原百廿称村、原安山村、礼济村、市口村均存在应招标未招标现象;长坑村以自建方式变相规避招投标,将工程直接承包他人建设;光明村、市口村存在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针对该问题,大盘镇纪委书记蔡向明,宣统委员施伟平,副镇长羊丽娜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对应招标未招标问题的村主职干部进行集体约谈。二是对长坑村书记、主任拟立案。三是对存在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的问题的光明、市口村主职干部提醒约谈。四是组织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学习《磐安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做到工程款支付须附相关必要件,强化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1月10日完成。
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缺乏必要监管。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村监会不履职、不尽责,甚至不让履职,形同虚设。项目变更程序不到位,变更量大且随意变更,工程项目质量难以保证。如原下寮村的屋基开发项目无村监会成员监督,挖机工时以施工方的记工为准;原石英坑村公墓工程合同价9.8万元,因村干部随意变更,实际支付了20.6万元,变更率达到110%;大坑村2017年一事一议项目完工后不到一年,部分挡土墙倒塌,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大盘镇纪委书记蔡向明,副镇长羊丽娜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对原下寮村书记、原石英坑村书记、主任、原大坑村书记拟立案。二是落实村监委主任职责,严格执行《磐安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工程变更手续等监管措施。三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镇党委定期召开村务监督主任例会,听取各村监督情况汇报。实行村监督委主任述职制度,每月向村党员干部述职。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1月10日完成。
三、以持之以恒的决心,继续深化问题整改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动大盘镇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大盘镇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效管理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镇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镇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附件:1.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未完成事项情况表
2.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涉及人员处理情况表(县管干部)
3.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涉及人员处理情况表(科级及以下干部)
4.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涉及违规资金追缴情况表
5.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完善相关制度情况表
6.各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蔡向明,联系电话:13857942241,办公室电话:0579-84611001)
中共磐安县大盘镇委员会
2020年1月10日
附件1
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未完成事项情况表
填报单位:中共大盘镇党委 填报时间:2020年 1月10日
县委农村第二巡察组共反馈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17个,尚未整改到位0个 | |||||
类别 | 反馈问题 | 整 改 措 施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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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涉及人员处理情况表(县管干部)
填报单位:中共磐安县大盘镇党委 填报时间:2020年1月10日
巡察反馈问题涉及县管干部0人,其中建议以第一种形态处理0人、第二种形态处理0人、第三种形态处理0人。 | ||||||||||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职级 | 政治面貌 | 有关问题摘要 | 被巡察单位 处理建议 | 会商意见 | 处理机关 | 备注 |
1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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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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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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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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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有关问题摘要需要被巡察党组织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县管干部任职时间和分管工作梳理出相关问题;
2.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委(党组)要提出对市管干部(包括现任班子成员、已经调离<5年内>、退出领导岗位的原班子成员)责任追究建议;
3.会商意见、处理机关不需要被巡察党组织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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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中共磐安县大盘镇党委 填报时间:2020年1月10日
巡察反馈问题拟问责22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5人,第二种形态7人,第三种形态0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级 | 政治面貌 | 问题发生时间 | 有关问题摘要 | 拟处理方式 | 处理时间 | 处理机关 | 备注 |
1 | 马照山 | 学田村副书记 |
| 党员 | 2019年 | 2019年2月,马照山未经村集体讨论,私自和原大坑主任马红德以大坑村集体名义向陈天德借款25万元,月利1.5分,其中10万元用于支付陈天德桥梁建造工程款,15万元用于支付大坑村工程工资款。 | 已立案 | 2020.1.10 | 大盘镇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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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卢小明 | 甲坞村副书记 |
| 党员 | 2017年 | 2018年前,卢小明任原甲坞村书记主任,私自保管村转账和现金支票。2017年,未经集体讨论、没有任何票据,私自开具转账支票20余万元和现金支票20余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同年,卢小明以村名义向村民借款,没有入村账户,直接用于支付各项开支。没有经过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私自和村副主任将本村屋基选位款转为借款,支付1分利息,造成村集体损失近3万余元。 | 已立案 | 2020.1.10 | 大盘镇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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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楼永军 | 原下寮村副主任 |
| 党员 | 2015年 | 2015年,时任村主任的楼永军,以参股的方式参与陈松平承包的本村山塘加固工程。 | 已立案 | 2019.12.30 | 大盘镇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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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叶顺进 | 长坑村书记主任 |
| 党员 | 2018年 | 2018年,叶顺进、叶高源未经集体决策,私自将村集体毛竹以2.3万元的价格出售他人。私自将村级工程古树公园项目、一事一议项目(屋基平整项目)以自建方式变相承包他人。 | 已立案 | 2020.1.10 | 大盘镇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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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叶高源 | 长坑村副主任 |
| 党员 | 2018年 | 2018年,叶顺进、叶高源未经集体决策,私自将村集体毛竹以2.3万元的价格出售他人。私自将村级工程古树公园项目、一事一议项目(屋基平整项目)以自建方式变相承包他人。 | 已立案 | 2020.1.10 | 大盘镇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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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厉秀成 | 学田村副书记 |
| 党员 | 2014年 | 2014年,村公墓建设项目以9.8万元承包,厉秀成、厉朝天未经过正常项目变更程序,完工后,付款21万元。 | 已立案 | 2020.1.10 | 大盘镇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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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厉朝天 | 原石英坑村副主任 |
| 党员 | 2014年 | 2014年,村公墓建设项目以9.8万元承包,厉秀成、厉朝天未经过正常项目变更程序,完工后,付款21万元。 | 已立案 | 2020.1.10 | 大盘镇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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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应加星 | 王庄村书记 |
| 党员 | 2018年 | 2018年,应加星由以该老屋(实际归村集体所有)有残留破墙为由,申报并领取补助金5512元。 | 诫勉谈话 | 2019.12.23 | 大盘镇党委 | 已退回违纪所得,扣发全年20%基本报酬 |
9 | 应金喜 | 王庄村主任 |
| 预备党员 | 2018年 | 2018年,应金喜通过虚报面积的方式,多申报并领取补助金6400元。 | 诫勉谈话 | 2019.12.23 | 大盘镇党委 | 已退回违纪所得,扣发全年20%基本报酬,延长预备期6个月 |
10 | 应云丹 | 王庄村村监会主任 |
| 党员 | 2018年 | 2018年,应云丹通过虚报的方式,申报并领取补助金5384元。 | 诫勉谈话 | 2019.12.23 | 大盘镇党委 | 已退回违纪所得,扣发全年20%基本报酬 |
11 | 程永平 | 市口村村监委委员 |
| 党员 | 2017-2018年 | 程永平在村工程建设监督施工中,领取领300元/天的老师工资。 | 诫勉谈话 | 2020.1.9 | 大盘镇党委 | 已退回违纪所得 |
12 | 马林骏 | 市口村主任 |
| 群众 | 2018年 | 2018年市口村马林骏未经审批私自开采石矿销售给本村,一共59车,500元/车,共29500元;除去开采、运输、装车等成本费300元/车,需退回市口村集体200元/车,共11800元。 | 诫勉谈话 | 2020.1.9 | 大盘镇党委 | 已退回违纪所得 |
13 | 应银才 | 王庄村报账员 |
| 党员 | 2018年 | 2018年,应银才多申报并领取补助金9520元。 | 诫勉谈话 | 2019.12.23 | 大盘镇党委 | 已退回违纪所得 |
14 | 陈伟明 | 市口村副书记 |
| 党员 | 2017年 | 2017年在市口村老村改造和土地征用期间,陈伟明在村里做督工,因周一至周五上午陈伟明在市口村便民服务中心上班,按规定只能领取下午半天的误工工资,但陈伟明均按全天领取,共重复领取了误工工资800元。 |
| 2019.10.23 | 大盘镇党委 | 批评教育,并退回违纪所得 |
15 | 程杨为 | 市口村村委 |
| 群众 | 2017年 | 2017年程杨为在一些村级活动中存在不按规定多记误工的问题,共多记了21.5天2150元。 |
| 2019.10.25 | 大盘镇党委 | 批评教育,并退回违纪所得 |
16 | 马志君 | 市口村村委 |
| 党员 | 2017年 | 2017年马志君在一些村级活动中存在不按规定多记误工的问题,共多记了21.5天2150元。 |
| 2019.10.25 | 大盘镇党委 | 批评教育,并退回违纪所得育 |
17 | 王华武 | 市口村经联社成员 |
| 党员 | 2017年 | 2017年王华武在一些村级活动中存在不按规定多记误工的问题,共多记了3天300元。 |
| 2019.10.25 | 大盘镇党委 | 批评教育,并退回违纪所得 |
18 | 吴能平 | 市口村村委 |
| 群众 | 2017年 | 2017年吴能平在一些村级活动中存在不按规定多记误工的问题,共多记了3.5天350元。 |
| 2019.11.04 | 大盘镇党委 | 批评教育,并退回违纪所得 |
19 | 周新翠 | 市口村村委 |
| 群众 | 2017年 | 2017年周新翠在一些村级活动中存在不按规定多记误工的问题,共多记了4.5天450元。 |
| 2019.10.25 | 大盘镇党委 | 批评教育,并退回违纪所得 |
20 | 陈金德 | 光明村书记 |
| 党员 | 2018年 | 违规领取小工工资1040元的问题。 |
| 2019.09.05 | 大盘镇党委 | 批评教育,并退回违纪所得 |
21 | 杨金华 | 光明村村监委主任 |
| 党员 | 2018年 | 违规领取小工工资1200元的问题。 |
| 2019.09.27 | 大盘镇党委 | 批评教育,并退回违纪所得 |
22 | 周祥泉 | 岭下村书记 |
| 党员 | 2018年 | 对上届老干部进行走访并发放慰问金2400元。 |
| 2019.09.28 | 大盘镇党委 | 批评教育,并退回慰问金 |
备注:1.如相关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理的,要在备注栏写明处理依据;
2. 拟处理方式填“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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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中共磐安县大盘镇党委 填报时间:2020年1月 10日
应追缴违规资金8.2859万元,已追缴5.2756万元,未追缴3.0103万元。 | |||||||
序号 | 有关问题摘要 | 相关人员 | 应追缴资金 (万元) | 已追缴资金 (万元) | 未追缴到位资金(万元) | 收缴、追缴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原学田村对下宅口自然村财务一直没有监管,且在2019年县农经站出具清账报告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导致集体资金未能追回,引起多人次上访。 | 陆林庆 | 3.0103 | 0 | 3.0103 | 2019.12.30 | 法院已判决,要求陆林庆退回违纪所得。 |
2 | 2017-2018年,市口村对村干部的误工、小工等工资管理不严,记工没有标准,以干部自报为准,导致个别干部虚高和重复领取的现象,支付凭据上未付具体清单。如程永平(村监会委员)在村工程建设监督施工中,领取领300元/天的老师工资,村干部程杨为在2017年的7个月时间内领取了154.5天务工工资。 | 陈伟明 程杨为 马志君 王华武 吴能平 周新翠 程永平 | 0.95 | 0.95 |
| 2019.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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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8年市口村马林骏私自未经审批开采石矿销售给本村,一共59车,500元/车,共29500元;除去开采、运输、装车等成本费300/车,需退回市口村集体200元/车,共11800元。 | 马林骏 | 1.18 | 1.18 |
| 2019.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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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8年,王庄村主职干部村书记应加星、应金喜和应云丹以虚报和冒领的方式领取残墙破顶拆除补助款。 | 应加星 应金喜 应云丹 应银才 | 2.6816 | 2.6816 |
| 2019.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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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光明村书记、村监会主任重复领取工资分别2540元、930元。 | 陈金德 杨金华 | 0.224 | 0.224 |
| 2019.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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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8年岭下村两位干部对上届老干部进行走访并发放慰问金2400元。 | 周祥泉 周银宝 | 0.24 | 0.24 |
| 2019.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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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8.2859 | 5.2756 | 3.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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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中共磐安县大盘镇党委 填报时间:2020 年1月10 日
共建立健全制度2项,其中修订完善0项,重新制定2项。 | |||||
序号 | 制度名称(文号) | 修订完善 | 重新制定 | 制定、修订时间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大盘镇“民情民访代办”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2019〕6号) |
| √ | 2019.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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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实施大盘镇“村务十议”工作法(试行)的通知》(大委〔2019〕51号) |
| √ | 2019.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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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学田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表
学田村党支部总体评价:行政村撤并后,由学田村、上面古村、大坑村、石英坑村合并为学田村,四个村融合较好。村四委干部比较团结,创业氛围浓厚,出色的完成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镇中村拆建改造、“十美村”创建工作。
序号 | 问 题 概 要 | 问题来源 | 具体内容和主要事例 | 处理意见 | 备 注 |
1 | 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 查阅资料 | 1.“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记录本中没有内容体现。 2.原上面古村已有11年没有发展党员。 | 1.严格规范党内各项制度,按要求做好台账记录 2.已合并到学田村,原上面古村党员基数已足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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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干部履职不到位 | 谈话了解 | 1.原大坑村监会主任常年不在家,无法正常履行村监会的职责。 2. 原上面古村村书记、主任干部常年外出,基本不在村里。 | 原大坑村村监委会主任曹海方已歇职。原上面古村书记主任,现已不再作为主职管理干部,不再实行坐班值班,但按照党员要求参加各类党组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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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村干部参与本村工程项目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学田村村主任李薛平向本村集体工程提供沙石。 | 已对本人进行约谈,并确认当时所提供的沙石价格等同于市场价,并无存在虚抬价格赚取差价的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村干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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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村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 1.原大坑村2018年,未经集体讨论研究、立项、审批程序,擅自建设村口牌坊;2018年一事一议项目存在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挡墙不到一年的时间便部分倒塌。 | 对原大坑村主要村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并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大坑村财务进行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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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村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 2.原石英坑村村公墓工程存在随意变更工程量,合同签订工程款为9.8万元,未经过变更程序变更,最终支付了20.6万元;2015年小破田路面硬化工程,项目报批备案表、集体自建申请表未经镇三资中心、镇招投标中心以及项目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 由原石英坑书记厉秀成同志提供各项支付凭证及村集体议事决议。对厉秀成立案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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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村级财务管理不到位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1、原学田村下宅口自然村2003到2008年的财务会计凭证遗失。 2、原学田村对下宅口自然村财务一直没有监管,且在2019年县农经站出具清账报告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导致集体资金未能追回,引起多人次上访。 3.学田村主任李薛平在2017年领取务工工资5595元未付清单。 4.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原学田村2017年8月21日取现50000元支付广场石地砖;2017年8月22日取现19600元支付广场石地砖。原大坑村2017年1月23日取现100000元支付小工工资和运费;2016年3月7日取现115000元支付挖机工资。 | 1.下宅口自然村财务已实行双监管制度,按时报账; 2.下宅口集体资金未能追回事项将于2019年12月4日开庭审理; 3.李薛平主任领取务工工资情况为担任学田村副主任期间劳务工资,由本人提供务工登记清册; 4.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已对当事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今后将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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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违规高利借款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2019年2月,原大坑村书记主任马照山未经村集体讨论,私自和原大坑副主任马红德仍然以大坑村集体名义向陈天德借款25万元,月利1.5分,其中10万元用于支付陈天德桥梁建造工程款,15万元用于支付大坑村工程工资款。 | 月利部分由原大坑村书记马照山承担,借款支付资金25万待审计结果后由现学田村统一支付。对马照山立案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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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口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表
市口村党支部总体评价:村干部队伍年轻,比较团结,有干事创业的热情。2018年完成了“十美村”创建。
序号 | 问 题 概 要 | 问题来源 | 具体内容和主要事例 | 处理意见 | 备 注 | |
1 | 党建工作不规范,党组织凝聚力不强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1.该村已经3年没有发展党员,党支部在党员发展上比较消极; 2.“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记录本中没有内容体现; 3.市口村书记陈继平在县城经商办企业,回村工作时间不多,影响履职; 4.新农村建设中,个别村干部大局意识不强,老村改造工作推进缓慢。 | 1.①市口村党支部现有预备党员1名李呈浩,女,21岁;②入党积极分子4名周新翠,程永平,马洪成,张美忠;③培养对象2名吴红强,蔡晨华。 2.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党员活动记录本记录。 3.①要求市口村书记陈继平合理安排时间,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加强履职能力。②要求一个星期至少三天时间在村内参加工作,加强值班坐班制度。 4.已完成政策处理,矛盾纠纷化解和屋基定桩、放样并已完成市口村第二期91间屋基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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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干部领取务工工资不规范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2017-2018年,该村对村干部的误工、小工等工资管理不严,记工没有标准,以干部自报为准,导致个别干部虚高和重复领取的现象,支付凭据上未付具体清单。如程永平(村监会委员)在村工程建设监督施工中,领取领300元/天的老师工资,村干部程杨为在2017年的7个月时间内领取了154.5天务工工资。 | 对程永平予以批评教育处理。对程永平领取300元/天的老师工资问题要求改为误工工资,共16.5天,并退回相应的工资3300元,对村干部违规领取误工工资的要求退回程杨为2150元、马志君1050元、吴能平350元、周新翠450元、陈伟明800元。并对市口村干部误工工资从严管理,当天误工当天记,由村会计陈伟明统一收集,每月进行审核并公示。 | 已对程杨为、马志君、吴能平、周新翠、陈伟明予以批评教育处理,并退回违纪所得。 | |
3 | 村干部参与村项目建设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1.村主任马林骏自家挖机参与村级工程,记工以自报为准;私自未经审批开采石矿销售给本村。 2.村干部程永平变相承揽本村的西瓜节点和黄太园新区的桥梁建设工程。 | 1.①要求村主任马林骏退回部分挖机费用,现已退回7000元。同时退回卖石头费用11800元。②拟对马林骏予以诫勉处理。 2.整改措施:①经查实市口村西瓜节点工程当时因村财务没钱,暂时由程永平垫付。②黄太园新区的桥梁建设工程按照村级自建工程由村里进行支付(挖机费用14560元,砂石料39650,水泥34144.5,钢筋65569,人工工资41700,税收1419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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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管理不规范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民主测评 | 1.市口村停靠站建设,地基和庭阁建设明显超过30万元,需要设计、预算、招投标。该村经过村两委会议,决定自建,其中庭阁直接承包给陈海忠建造;建设过程中,没有经过集体决定,直接变更项目设计内容; 2.皇太园新区的桥梁建设违规自建,该招投标未招投标,施工过程中,又以4000元挂靠到金华邦宸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始终没有进行过设计、预算、验收等程序。村监会成员程永平负责本项目,但又以该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桥梁建设,实际变相承揽了该工程。 | 1.拟对市口村主职干部进行提醒约谈。 2.严格按照村级工程管理制度执行。 3.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自建工程进行招投标,完成设计、预算、验收等程序,已退回挂靠金华邦宸建设有限公司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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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村级账目管理、使用规范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1.坐收坐支问题。2015年,民爆公司资助村里48000元用于自来水改善工程,但这笔钱没有经过村财务,直接由程永平用支付该工程的水泥款、工资款。 2.2018年前记账时现金账和银行账未分开,存在大额取现支付的情况。 | 1. 要求程永平退还给民爆公司资助村里的48000元用于自来水改善工程的资金,并由民爆公司把48000元打入村级财务账号,由村根据发票清单统一支付工程水泥款、工资款。 2.2018年1月份开始已对现金账和银行账进行分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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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集体借款不规范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1.村集体大额借款没有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两委干部通气后,直接以月利1分借款。 2.集体以月利率1分向村干部借款,本金未还的情况下,利息每年一结算,并转入下一年度本金,存在利滚利问题。 | 1.要加强借款利息管理,凡村用钱借款按农村商业银行同期利息结算。 2.要加强借款利息管理,查清利滚利现象,不允许利息转入下一年度结算本金,取消利滚利现象。借款近期准备结算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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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庄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表
王庄村党支部总体评价:村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较好,村四委干部团结会干事,但是大局意识不够强。
序号 | 问 题 概 要 | 问题来源 | 具体内容和主要事例 | 处理意见 | 备 注 |
1 | 党员发展不够优化,干部管理不到位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1.党员老龄化现象严重,共18名党员,60岁以上有11名,占61.1%。 2.村主任外出包工程项目,有事通知才会回村处理事务,影响到了村务工作。 3. “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记录本中没有内容体现; | 1、12月15日支部会议通过,发展党员对象一名应均强。1月15日,党员大会通过。 2、应金喜通过谈话,严格按照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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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县重点项目大盘山国际旅游综合体项目设计澜悦山庄挂牌拍卖后,支付该村土地征用款30多万元,但村干部以村里的村民不同意为由,拒领征用款。经过工作后,在镇里领取了该款项,但一直截流在村级账户里,并把其中20多万元于2018年挪用支付2018年本村工程款。 | 12月17日,召开村二委会议,确写澜悦山庄土地征用款分配方案。涉及的土地征用款分到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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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按要求及时调整底保户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应玉翠户口已经迁出王庄,其儿也已购买了轿车,家庭条件已经不符合底保护条件,没有及时处理。 |
| 已经整改 |
4 | 虚报冒领危房拆除补助款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2018年,主职干部村书记应加星、应金喜和应云丹以虚报和冒领的方式领取残墙破顶拆除补助款。 | 钱已上交镇纪委,已对三个予以诫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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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1. 王庄村自来水改造工程,一个工程两套资料,资金拨付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在村委会未签字盖章、招投标中心和三资代理中心未审核的情况下,拨付傅南民工程材料费34068.18元,实际发票收款方为浙江同正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在没有正式发票、未经招投标中心审核的情况下,拨付应天灯60000元工程款。 2.存在大额取现支付问题。2017年1月24日取现220000元用于支付民工及材料款。 | 1.严格按照村务十议制度执行。 2.对村会计、报账员进行财务制度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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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表
光明村党支部总体评价:村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较好,村干部务实肯干,但是村级班子不够团结,2018年成功创建了“十美村”、A级景区村。
序号 | 问题概要 | 问题来源 | 具体内容和主要事例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党建工作不规范,组织弱化 | 谈话了解 民主测评 | 1.2018十美村、A级景区村创建,2019文化礼堂建设等工程项目中,村书记、主任意见不统一,相互配合不够。 2. 村主任常年在外经商,影响履职。 3.“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记录本中没有内容体现; | 1.对书记、主任两人进行提醒谈话。 2.要求主任严格按照村干部管理办法执行好值班坐班制度。 3.实施“村务十议”工作制,每半月召开一次村务联席会议对村内大小事务进行商讨,由杨金华、陈光仙负责在支部记录本和村务记录本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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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 查阅资料 | 村书记、村监会主任重复领取工资分别2540元、930元。 | 已整改,对两人进行提醒谈话,工资已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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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宗旨意识不强 | 谈话了解 | 村主任和村会计定居安文,村公章也随身携带,给村民办事盖章带来不变。 | 公章已由新任村会计周明献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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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2018年项目工程建设中,3个项目均为十美村、A级景区村建设项目,每个项目均在29万-30万元间,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意图明显。 | 1.对村主职干部进行提醒约谈。 2.今后严格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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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2018年前,现金账和银行账不分,存在大额取现支付问题 | 对现金账和银行账进行整理,今后一切支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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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塘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表
后塘村党支部总体评价:村干部较为朴实,想干事,有干劲闯劲,但村委班子不健全。2018年成功创建了“十美村”。
序号 | 问 题 概 要 | 问题来源 | 具体内容和主要事例 | 处理意见 | 备 注 |
1 | 基层组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 谈话了解 | 村两委多名干部长期外出打工问题突出,主任因为曾受过刑事处罚而辞职。 村书记和村监会主任为姻亲关系,群众放映较大。 | 1. 对支委张永芳和陈佛天进行提醒谈话。 2. 在村干部年度考核中考核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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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干部参与村级工程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2019年,村监督主任陈刚以老师工身份参与村公厕建造工程。 |
| 已整改 |
3 | 村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 查阅资料 | 工程资料不齐全,没有备案表,资金拨付表,材料清单,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验收,决算等材料。 | 补齐工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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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 查阅资料 | 1.账目存在较多白条支付现象。如2017年9月26日支付的钢筋款3075元没有正式发票。 2.存在违规大额取现支付问题,如2017年7月11日取现100000元支付土地征用费。 | 对所有白条支付现象进行清理汇总,并按镇三资管理中心要求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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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济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表
礼济村党支部总体评价:现任班子之间能够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团结干事氛围好, 2019年7月份成功创下“十美村”。
序号 | 问 题 概 要 | 问题来源 | 具体内容和主要事例 | 处理意见 | 备 注 |
1 | 基层组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 查阅资料 | 1.支部书记抓党建能力不强。该党支部已经9年没有新发展党员;党员老龄化严重,全村34名党员,60岁以上18名,占52.9%。 2. “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记录本中没有内容体现。 3.村主任定居安文,影响村务工作 | 1、10月15日经村支部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名。 2、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制度,做好记录本的记录。 3、严格执行村主职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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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村干部担当不够,导致1个生产队的大盘山保护区补助资金没有及时发放到农户。 | 在巡察期间已落实整改补助资金已发放到户。 | 已整改 |
3 | 村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 |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 1. 村造综合楼按文件要求必须用招投标承包的方式建造,而村里实际是村内自建的方式。 2. 工程资料不齐全,没有备案表,资金拨付表,材料清单,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验收报告单,决算等材料。 | 严格执行村级小微权力35条和“村务十议”工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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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务制度不规范 | 查阅资料 | 2016年-2017年村书记孔德明和村主任孔祥明分别多次借款给村里,所有借款都没有开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没有会议记录,没有明确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存在借款坐收坐支、利率偏高。 | 村书记孔德明的借款为泰隆银行借款的利息,至今利息由孔德明垫付。孔祥明的借款现在已降为1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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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坞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表
甲坞村党支部总体评价:经行政村规模调整,由原甲坞村和原安山村合并。新村融合度较高,班子团结一致,干事创业氛围浓厚,2019年7月份创下“十美整洁村”,村内发展的势头越来越足。
序号 | 问 题 概 要 | 问题来源 | 具体内容和主要事例 | 处理意见 | 备 注 |
1 | 党建工作不规范,组织弱化 | 谈话了解 | 1.原甲坞村11年没有发展党员,党员派系严重,村干部不团结,互不配合明显。 2. “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记录本中没有内容体现。 |
新村合并之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制度,对于发展党员问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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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 查阅资料 | 1. 原甲坞村常年不开支委会和村两委会议,村中大小事务由书记和副主任说了算,如新区屋基整理时,两人没有经过集体决策,擅自决定将屋基位置变更,两人私自决定并凭一张收条就直接支付给孔仙女5万元树苗赔偿款。 | 1.新甲坞村将严格落实和执行“村务十议”的制度。 2.孔仙女的问题是按照当时的合同执行,有村民代表的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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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干部遵规守纪的规矩意识不牢 | 谈话了解 实地查看 | 1.原甲坞村副主任董华佗于2016年以孔仙女的名义在本村猫狸岗审批和建设生产用房(实际为2层3间房屋),但实际一直用于居住。 2. 原安山村书记陈广平户于2017年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拆除老房子左侧面的泥墙,并向外扩出40-50厘米后重新建墙,形成违章。 3. 村副主任董华陀未经过租赁,一直占用2队位于丁坞岭脚的集体农田1亩左右,用于种植盆景。 | 1.对董华陀提醒谈话,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程序。 2.陈广平的房子已按程序收缴罚款。 3.已落实董华陀本人与2队及相关农户做好协调,并商量相关租金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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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村干部乱作为,违规高利借款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原甲坞村书记主任卢小明、副主任董华佗于2015年未经过任何程序,以集体名义向村民借款47.3万元,约定月利率为1分;在2017年,卢小明、董华佗在不需要借款情况下,决定将村民上交的屋基选位款30.7万元转成村集体借款,并按1分利率支付利息,造成近3万元的损失。 | 1.对卢小明拟立案处理。2.今后的工程款支付严格按照小微权利运行办法、“村务十议”及三资管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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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1.存在该招标未招标问题。如原安山村的综合楼建造项目、原甲坞村的新区屋基平整项目均不属于自建范围,但仍然自建,规避招投标。 | 1.拟对陈广平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2.今后的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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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 | 查阅资料 | 1. 原安山村存在白条支付、大额取现支付和没有执行联审制度的问题。如2017年1月21日,使用付款凭证直接支付了84200元,而且只有书记一人签名审核; 原安山村2017年2#凭证2016年购买水泥款100552元,书记、主任、监督主任均未签字盖章。且发票与清单不一致,发票上的收款方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 2. 原甲坞村于2017年1月24日,在没有票据和集体研究的情况下,私自直接开具转账支票支付28万元;于2018年2月13日和14日两天,用现金支票在农商银行支取25万元现金用于支付小工工资;2018年9月,只有书记在一付款凭证上签字的情况下支付款项43.1万元,其中250168元没有提供正式票据,导致至今因发票和附件不全、没有村副主任和村监会主任签字审核而无法做账;原甲坞村2015年至2017年累计借款96万元,实际存入村集体银行账户69.7万元,其余26.3万元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开支。 | 1.原安山村的村主任及村监会主任校对核实该笔款项支出后已补办相关手续。 2.今后的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的相关程序严格按照小微权利运行办法、“村务十议”及三资管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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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违规借款并支付利息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2017年9月,原甲坞村通过镇招投标中心发布公告,要对本村的新区屋基进行招投标,并收取每间2万元的选位费,共计45万元。但在招投标前,因为土地原因,被国土局叫停,经过补办手续,2018年10月,村里再次进行招投标。村干部在村里不需要借款的情况下,私自决定将选位费转成借款,存在村集体账户,支付1分利,,直接造成了近4万元的损失。 | 今后绝不出现类似情况,所有工程款支付及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小微权力运行办法、“村务十议”、三资管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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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下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表
岭下村党支部总体评价:村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较好,村干部团结干事,村中各项事业呈现积极向上态势。近两年,成功创下“十美村”、A级景区村、“六无善治”村,新农村改造有序推进。
序号 | 问 题 概 要 | 问题来源 | 具体内容和主要事例 | 处理意见 | 备 注 |
1 |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 | 查阅资料 | 2018年村两位干部对上届老干部进行走访并发放慰问金2400元。 | 已对周祥泉予以批评教育处理,慰问金已退回村集体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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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存在白条支付和违规大额取现支付的问题。如太阳能垃圾房项目,没有任何正式发票,只开具付款凭证,直接取现65000元,支付砂、石、砖等材料费和小工工资,并未附具体的清单;2016年12月1日,仅凭1份手写支条,支付了做花坛工资1.47万元。 | 太阳能垃圾房项目已附发票和具体清单;花坛工资清单已制做上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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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下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表
潭下村党支部总体评价: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由原北桥村、百廿称村、下寮村三村合并,村主职干部扛起三村并治的责任,村干部能务实干事,互相支持、配合,群众满意度高。三个自然村均创下“十美村”或“十美整洁村”。
序号 | 问 题 概 要 | 问题来源 | 具体内容和主要事例 | 处理意见 | 备 注 |
1 | 党建工作不规范,核心作用不强 | 查阅资料 | 1.“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记录本中没有内容体现。 2. 原北桥村、原下寮村的书记和主任不团结,相互间不配合工作,未发挥核心引领作用; 3. 原百廿称书记、主任2人部长期外出,原下寮村书记定居在大盘。 4.原下寮村新农村建设工作滞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大。 5.原北桥村干部对县农业局的种质资源圃项目不支持,推进缓慢。 | 1.已整改落实到位。 2.三村合并后已整改到位。 3.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4.自今年整洁村创建以来,党员带头作用发挥明显。 5.项目已正常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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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1.2016年6月,原北桥村报销招待费等费用1660余元,没有任何审批手续。 2.2018年2月,村集体出资购买了110块武夷佳人肥皂、100条毛巾,共计708元,用于发放“三八妇女节”福利。 | 1.正在进一步调查。 2.经调查,此款为垃圾分类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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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主决策不够,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实 | 谈话了解 实地查看 | 1.原北桥村公墓项目、村水潭维修工程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公墓项目通过党员大会决定在大昌坪或前山选址,但原书记蒋定方私自将选址移到平头,招致村民反对,结果花了近2万余元,至今搁置;村水潭维修项目因没有合理设计,盲目上项目,虽购买了水泥和砂石,但施工时因村民提出异议而停工,至今未完工。 2.原北桥村2015年村防洪提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村里付8000元挂靠费挂靠一公司,但该工程自建,与挂靠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 3.原百廿称村里园至小捏生产路硬化项目工程预算是60万元,但未招投标,实行了自建。 4.原下寮村于2015年12月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朱山背屋基由前后排2.5米落差降至1米以内,由村委会负责实施。该项目超过50万元,没有设计和预算,原村书记主任楼永军私自叫挖机施工,未经过村两委讨论,私自处理土石方,工程由其一人监督,挖机费用虚高。 5.原下寮村因民主决策不够,管理不到位,应招标未招标,屋基平整项目推进缓慢,历时8年。 6.2015年,时任原下寮村书记主任楼永军、监督委员会主任楼方云(已去世)各以每人5万元的方式入股山塘加固工程。 | 1.对蒋定方于2018年予以诫勉处理,公墓项目已终止,水潭项目所购买的水泥和砂石已用在其它项目上,未造成浪费。 2.正在调查落实中。 3.拟对谢启粮予以提醒谈话。今后按村级招投标事项执行。 4.款项尚未结算,今后按规定执行。 5.现已完工。 6.已对楼永军立案处理。经调查,押金5万元未退回,没有产生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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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经制度落实不到位,三资管理混乱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1.原北桥村的北桥至坑口生产路工程,施工方施仁伟根据村里要求开具工程款发票167550元,但村里凭该发票实付53576元,而北桥村财务日记账与“三资代理”账记账金额和村里实际支付金额均为221326元,其中差额167750元没有任何凭证,税收上也造成了5000元的集体损失。2.原北桥村自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期间的会计凭证均未找到,造成该村1211782元进帐和1751048元出帐没有任何发票和凭证; 3.原下寮村通过村两委会会议,以1.5分的月利率向村干部借款42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其中原书记向银行贷款30万元转借村里谋利。 | 1.有待继续调查 2.有待继续调查 3.经调查未拿村集体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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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丰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表
林丰村党支部总体评价:村干部有一定的干事想法,但干部队伍较为单薄,村主职干部担当不够,缺乏领导能力。
序号 | 问 题 概 要 | 问题来源 | 具体内容和主要事例 | 处理意见 | 备 注 |
1 | 党建工作不实,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较弱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1.林丰村党员宗族化倾向明显,如果2名积极分子入党后,该宗族家家户户有党员。 2.村级组织不健全。支部中原是书记1名,委员2名,但两名委员1名因为醉驾被免职、另1名因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职,被镇党委免职。没有村监会主任。 3. 村书记、主任长期定居安文,平时都不在村里甚至值班也不能保证在村。 | 1、今后发展党员公平公正,请求配备支部委员. 2、值班严格按上级要求执行,一三五支部书记,二四六村委主任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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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干部履职能力不强 | 谈话了解 | 1.该村历任干部任职期间都申报了村自来水的升级工程,领取了补助,但是至今没有解决饮水难的问题。2018年该村又将自来水升级作为创业承诺项目,但未完成。2019年继续该项目,也是唯一的创业承诺项目。 2. 2018年年底,在养殖场还存在矛盾纠纷情况下,经村两委讨论,上百万元标的,擅自决定在村里招投标,叫停后,后续工作没有跟上,反而加剧了矛盾 | 1、新自来水坝已经建设完成启用。 2、村民代表会议已经召开通过重新招投标,养殖场因2019年租金已经支付,先使用到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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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村三务公开不及时 | 谈话了解 | 巡查时,发现公开栏的内容是18年度的内容。 |
| 已经整改 |
4 | 党员干部规矩、 法纪意识淡薄 | 谈话了解 | 1.上任主任吕慧强、现任原支委委员陈瑞强均因违法被判刑和不起诉。 | 进行经常性法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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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宗旨意识不强 | 谈话了解 | 2017年和2018年公益林补助金已经拨到村级账户,但现任干部以遗留问题为由,没有积极参与了解、组织问题调解,使补助金至今没有分到户。 | 山林户界线已经现场指界,补助金正在分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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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1.超过30万的项目自建。文化礼堂项目支付金额达42万元,但该项目没有立项手续、没有设计、预算和招投标,以自建形式建造,完工后没有验收手续,直接支付工程款 2.村口景观项目为一事一议项目,自建完成,工程造价虚高。 | 原林丰村书记陈瑞强已开出党籍。本届村工程项目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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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1.银行账和现金账未分开,导致财目混乱。林丰村2017年2#凭证中购买一事一议护栏和地板,发票开具金额97335元,入账金额97335元,实际银行记录支付金额50000元;2016年10#凭证文化礼堂制作费,开票金额74641.41元,入账金额74641.41元,实际银行记录支付金额50000元。 2.违规大额取现支付。林丰村2016年2016年2月4日取现165000用于支付拆建及民工工资;2016年2月5日取现90000用于支付大会堂维修及人工工资。 3.存在白条支付工程款。 | 1、已经查找整改,差额属于未支付部分,有欠条。 2、今后严格按照《村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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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坑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表
长坑村党支部总体评价:村班子想干事,有干劲,但村主职干部缺乏一定的领导能力,对村务统抓能力不强。2018年完成了“十美村”创建。
序号 | 问 题 概 要 | 问题来源 | 具体内容和主要事例 | 处理意见 | 备 注 |
1 | 村干部履职不到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 | 谈话了解 查阅资料
| 1.书记主任在外定居,影响村务工作。 2.叶宗明低保户,大女儿已经在磐安电视台正式工作,并且已经购买了车和商品房,村里却没有及时查核并上报。 3. 2018年,村书记主任叶顺进和村副主任叶高源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就决定出售村集体的毛竹,共计23000元。 | 1、严格按照书记、主任值班制度规定执行。 2、叶宗明低保已取消。 3、对叶顺进、叶高源拟立案处理。 | 已整改 |
2 | 村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2018年一事一议工程(屋基平整项目)和村古树公园以自建规避招投标,擅自承包给他人建设。 | 1、已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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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1.长坑村2018年121#凭证支付一事一议工程购买水泥款70000元,村务监督委员会未签字盖章。 2. 票据金额、入账金额和实际支付记账金额不符。 例如长坑村2016年2#凭证中购买大会堂修理瓦,一张发票开具金额2200元,销货清单附件1479.5元,记账金额1479.5元;另一张发票开具金额17480元,销货清单附件17575元,记账金额17575元。 | 已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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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3.工程支付白条抵库现象严重。长坑村2016年6#凭证中记录8笔工程开支,其中6笔没有提供正式发票,只开具付款单(马烈忠防洪堤工程款50000元、黄柏春污水池工程款16900元、马烈忠叶宗兴一事一议工程预付款20000元、马烈忠一事一议工程预付款20000元、陈蔡道路硬化工程款190000元和陈德庆一事一议石头款9000元);2016年7#凭证中支付叶宗兴一事一议工程款10000元,没有提供正式发票,仅开具付款凭证;2017年1#凭证中支付陈蔡道路硬化工程款20000元和支付施国清护栏工程款20000元没有开具正式发票,仅提供付款凭证;支付是施国清10000元和郑益乐75000元没有任何票据,仅提供银行进账单,且没有标明具体用途。 | 1、部分已按照规定补开发票。 2、部分还在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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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田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表
安田村党支部总体评价:村班子团结,想干事,有干劲,对县中心工作抽水蓄能项目比较支持。
序号 | 问 题 概 要 | 问题来源 | 具体内容和主要事例 | 处理意见 | 备 注 |
1 | 村干部长期外出 | 谈话了解 | 村书记、主任两人定居安文,对村里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 严格按照村干部管理办法执行值班制度,每月在村天数不少于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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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 | 查阅资料 谈话了解 | 2018年11月29日,村书记郭启山领取了2018年便民服务开支1800元。 | 经核实,便民服务开支的1800元是村里其他干部办事的误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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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 查阅资料 | 1.存在违规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支付问题。 2.2018年2月16#凭证没有经手人签字,领款人为黄桂火,付的是孔天娥等四人的务工工资,没有付清单。 | 1、已完成整改,今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2、已重新审核,补办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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