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065H/2019-4879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决定 |
文件字号: | 双委〔2019〕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双溪乡 | 成文日期: | 2019-08-14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双委〔2019〕3号
关于表彰第四季度“十美村”的决定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关于双溪乡创建县级“十美村”及“三路两侧”美丽庭院、沿线景观整治专项考核办法》(双委〔2017〕26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10月份“十美村”下园村、11月份“十美村”礼府村、12月份“十美村”甲口宅村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及2万元村干部专项奖励基金。其中2万元村干部专项奖励基金村书记、主任各得20%,其余部分作为该村书记主任的奖励基金(奖励方案报乡党委、政府备案)。望下园村、礼府村、甲口宅村能够珍惜荣誉,以“十美村”为起点再接再厉,其余村要向“十美村”看齐,奋起直追,力争“村村十美”。
中共双溪乡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