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普陀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磐安云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农家乐发展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局室,云山社区、石头村、上葛村、白云山村:
为推动云山旅游度假区农家乐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制定了《关于扶持农家乐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磐安-普陀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磐安云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关于扶持农家乐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创业增收,加快推进云山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济繁荣和发展,把云山打造成磐安乡村振兴一号阵地,就扶持云山旅游度假区农家乐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休闲、度假、养生旅游市场为依托,坚持政策引导、龙头带动、总量控制、重点扶持原则,加快推进建设功能完善、主题突出、品牌服务的精品农家乐特色区块,高起点、高标准打造乡村农家乐样板房,以创建三星级及以上农家乐为抓手,努力实现云山旅游度假区农家乐数量质量双提升,将云山农家乐经济打造成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和提升磐安农家乐发展的新龙头。
二、扶持条件
(一)云山旅游度假区内的云山社区、石头村、上葛村、白云山村农户以乡村资源、农家庭院、人文历史为载体,为消费者提供具有乡村情趣和农家生活为特色的餐饮、住宿以及劳动体验、休闲娱乐、观光度假等服务实体,不含旅游企业项目。
(二)农家乐以及其他休闲娱乐项目须经云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统一设计,设计费由管委会支付;自行设计的方案需经管委会审核备案同意。
(三)农家乐须纳入“云上人家”区域公共品牌管理,配备推荐床垫和卫浴品牌,一次性用品、浴袍、牙杯等统一标识。
(四)农家乐乡村客房设备设施原则上需达到三星级以上(或舒适型以上)酒店标准(标准详见附件3)。
(五)所有扶持对象须是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实施的项目,经管委会组织实施并通过验收。
三、扶持标准
(一)个体农家乐经营户
1.对业主新建(或整体提升改造)的,整体达到三星以上标准的住宿单位,其中20平米以上(含卫生间5平米)的标准间、单人间,每间补助3000元;32平米以上的家庭房、套房,每间补助5000元;20平米以下的标准间、单人间,每间补助1000元;整体未达到三星标准的,每个房间补助1000元。
2.仅提供餐饮而无住宿服务的,营业场所面积160平米以下的,补助6000元;营业场所面积160至240平米的,补助10000元,营业场所面积240平米以上的,补助15000元。
同时提供住宿和餐饮服务的农家乐,按以上标准补助,单户最高补助不超过6万元(不包含设计费)。
3.创办经营茶室酒吧、足浴水疗、运动健身、旅游购物等娱乐休闲项目的,经认定符合补助条件的,补助100元/平米,最高不超过5万元。
4.带动效应好,单个项目投资额度超过300万,经营面积1000平米以上的,奖励政策采取一事一议,由管委会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其他奖励
对当年度组织客源在本区农家乐(民宿)住宿累计500人次以上且人均日消费80元以上旅行社(中介组织),经认定后,按人次给予4元的补助。单家旅行社(中介组织)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农家乐被认定为省白金宿的再另行奖励10万元、金宿的奖励8万元、银宿的奖励5万元。
四、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
农家乐项目实施计划以村(社区)为单位,经汇总后向管委会申报,经联合审定后批复实施,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建设,并按县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要求,加强项目管理,收集整理项目支出的原始凭证及资料。对已完成年度计划的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年底由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或委托中介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验收。在项目验收、资料完整的基础上,对资金拨付方案组织公示后,给予资金补助。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管委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责任、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等工作,推进云山地区农家乐发展。管委会下沉力量,落实专人会同相关部门上门指导经营主体设计装修、办理证照。
(二)强化统一管理。管委会适时成立管理公司,对云山区域的农家乐(民宿)实施“六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风格、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揽客、统一分配。
(三)强化素质培训。管委会每年安排相应的专项管理经费,对农家乐从业人员进行素质提升。联合相关部门分层次、全方位开展农家菜肴烹饪、服务礼仪、旅游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环境生态、信息网络、民俗文化等方面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强化品牌营销。管委会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云山区域的农家乐品牌推介。充分利用时令节气、民俗特产和文化特色挖掘农家乐内涵,加强对云山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宣传,通过促销会、说明会、恳谈会、推介会等方式以及网站等媒体,进行形象设计包装,展示度假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风采,扩大度假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影响,提高知名度。
附件:1.云山旅游度假区农家乐(民宿)开办资金补助表
2.“云山人家”农家乐相关物品建议推荐品牌
3.乡村客房设备设施三星级以上(或舒适型以上)酒店标
主题词:农家乐发展 实施意见
抄: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安文街道
磐普产业园综合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印发
附件1:
云山旅游度假区农家乐(民宿)开办资金补助表
编号:
申请单位 |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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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联系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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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 从业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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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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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额 |
|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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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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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补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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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云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云上人家”农家乐相关物品建议推荐品牌
床垫:
喜临门 梦神 顾家 雅兰 慕思 曲美 皇朝 CBD
大自然 穗宝 大自然 爱舒 舒达 金可儿 丝涟
洁具:
九牧 科勒 箭牌 TOTO 帝王 东鹏 法恩莎 恒洁
四季沐歌 美标
附件3:
乡村客房设备设施三星级以上(或舒适型以上)酒店标准
序号 | 客房设施设备要求 | 是否达标 |
1.0 | 客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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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70%改造客房的净面积(不包括卫生间和门廊)不小于15㎡,新建客房不少于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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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净高度不低于2.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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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单人床不小于1.2 m;双人床不小于1.8 m,床垫硬度适中、无变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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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地面装修采用高档地砖、地毯或木地板,工艺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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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墙面采用涂料或墙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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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天花有装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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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整体装饰效果要格调统一、工艺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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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放置书桌、书凳、沙发、茶几、行李柜或折叠式行李架,家具材质较好,工艺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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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设有衣橱,衣橱进深度不小于45㎝,宽度不小于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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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灯具配备(顶灯、门廊照明灯、床头照明灯、写字台照明灯、夜灯);要求有目的物照明光源,满足不同区域的照明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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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各灯具开关位置合理,床头有房间灯光“一键式”总控制开关,标识清晰,方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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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彩色电视机,不小于21英寸,有电视频道指示说明及电视节目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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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客房电话有直拨国内长途功能,电话机上有饭店常用电话号码和使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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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客房配备便利设施用品(电热水壶、吹风机、每个房间不少于4个衣架、2个裤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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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配备不间断电源插座(国际通用制式)不少于两处,并有明确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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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客房必备物品(笔、信纸、电水壶、凉水瓶、茶杯、垃圾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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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根据不同床型配备相应数量的枕芯、枕套、床单、棉被,棉织品质量上乘,柔软舒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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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门、墙、窗、天花、卫生间采取隔音措施,效果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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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窗帘与客房整体设计匹配,有纱帘,方便开闭,安装窗帘轨道可交叉重叠一部分,确保密闭遮光效果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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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客用品方便取用,插座、开关位置合理,方便使用。客房电源插座应分别设置在卫生间洗脸台侧墙面、客房写字台上方或侧面、床头柜上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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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配有艺术品、装饰品,搭配协调、布置雅致;家具、电器、灯饰档次匹配,色调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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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装有空调,空调位置合理,室内温度可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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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移动电话信号覆盖所有客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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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卫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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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70%的客房卫生间面积不小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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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卫生间装修采用高档材料装修,工艺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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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客房卫生间淋浴干湿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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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淋浴间有单独照明,照明充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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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4小时供应热水,水流充足、水质良好,下水道路保持畅通,不外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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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淋浴喷头的水流可以调节,配备防滑设施(或有防滑功能)。淋浴喷头安装高度距地面1820~1950㎜,龙头把手距地面1010~1220㎜,浴液器或皂架距地面131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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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有普通节水恭桶,恭桶前方应留有450~600㎜空间,左右留有300~350㎜空隙,手纸架、电话副机应置于恭桶前方,距恭桶前沿230㎜左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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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有梳妆镜,梳妆镜以镜面中心点距地面1600~1650㎜为宜,吹风机的高度在165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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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有电话副机(方便宾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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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有毛巾架、浴帘或其他防没溅设施,浴巾架安装高度为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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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浴室里挂钩不少于1处,方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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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卫生间必备用品(漱口杯2个、浴巾2条、面巾2条、卫生纸、卫生袋、垃圾桶,1次性洗漱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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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布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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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床单、被套、枕套的纱支规格不低于60×40支纱,含棉量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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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毛巾的纱支规格不低于16支纱,浴巾:不小于1300㎜×700㎜,重量不低于500 g;面巾:不小于600㎜×300㎜,重量不低于120g;地巾:不小于700㎜×400㎜,重量不低于3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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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走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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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中间走廊宽度不少于1.8 m,边上通道不少于1.5 m,高度不低于2.3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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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光线适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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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通风良好,温度适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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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客房门牌标识醒目,制作精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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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管道井、消防设施的装饰与周边氛围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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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餐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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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地面装饰采用木地板、地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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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墙面装饰墙纸或喷涂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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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天花有一定装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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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接待区装饰风格与整体氛围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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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有小酒水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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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有分区设计,有绿色植物或一定装饰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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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家具材质工艺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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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灯具与照明采用高档灯具,照明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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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湿毛巾,不使用塑料桌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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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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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应与经营面积和菜式相适应的厨房区域,位置合理,布局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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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配备与厨房相适应的保鲜和冷冻设施,生熟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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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厨房与餐厅间采作有效的隔音、隔热、隔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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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安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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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电子卡门锁或其他高级门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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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客房门有自动闭合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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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客房门设门窥镜及防盗装置;客房内在显著位置张帖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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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客房配备逃生电筒,使用有效;配备与宾客人数相等的防毒面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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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各通道显著位置有紧急出口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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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配备消防转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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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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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应有管理及安保人员24h在岗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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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应24h提供接待、问询、结帐和留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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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应为宾客提供行李服务,应提供贵重物品保管及小件行李寄存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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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客房与卫生间清扫整洁、无毛发、无灰尘、无污渍;做到一客一换,或应宾客要求更换床单、被套及枕套,客用品补充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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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管理人员做到仪容仪表得体,业务熟练,应变能力较强,及时满足宾客合理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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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应为残障人士提供必要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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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及时参加旅游部门组织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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