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安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磐安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7 月 8日在(具体网址)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 17天的公示期,截至7 月 2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54782686@QQ.COM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057984660815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 7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