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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11 14:4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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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室、中心

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现将中心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长:胡妙良

副组长:黄醉千  张黎明

 员:陈敏华 施  委 张淑华 潘勇航 杨小燕

张新宇  孔 平  楼俊俊 高梓涵 郑芳芳

联络员:郑芳芳   联系电话:84502007

 

附:磐安县融媒体中心创建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责任分工

                                 

 

           一九   

附件:

磐安县融媒体中心创建浙江省区域

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责任分工

序号

实施要求

责任科室

1

有计划的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宣传工作

节目制作中心、

新闻采访中心、 新媒体、编辑部

2

电台、电视台、报纸、新媒体多形式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节目制作中心、

新闻采访中心、 新媒体、编辑部

3

电台、电视台、报纸、新媒体利用自身优势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节目制作中心、

新闻采访中心、 新媒体、编辑部

4

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要求纳入业务管理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办公室

总编室

5

电台、电视台自办节目(戏曲、曲艺和省广电局特批使用方言播出的节目除外)以普通话为播出用语。

总编室

新闻采访中心

6

电台、电视台、报纸、新媒体等媒体用语用字规范、用字差错率符合国家规定。

新闻采访中心、 广告中心、新媒体

7

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并持证上岗。

新闻采访中心

8

制作播出语言文字公益广告,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进规范汉字。

节目制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