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磐安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 panan.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把信息公开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展示的重要平台和检验工作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等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强信息发布、规范信访回复、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为建设美丽磐安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要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信息类别 | 单位 | 统计数 |
政策文件 | 件 | 2 |
规划计划 | 件 | 1 |
人事信息 | 件 | 1 |
工作动态 | 件 | 102 |
公告公示 | 件 | 91 |
财政信息 | 件 | 2 |
环境执法 | 件 | 1 |
公开年报 | 件 | 1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我局均不予公开,但对每一份公开申请作出了回复和解释。
其它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县物价部门还没有核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9月7日,我局收到马春红等7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份。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深泽乡六冲村被征收土地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竣工环境验收决定”。因申请公开的文件不存在,且我局与相关部门、上级部门对接协调不够,我局未及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请人回复。申请人于10月12日向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邮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信息公开量与去年相比明显增加,但与省厅、市局和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尚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公开的意识上、公开的形式上、公开的时效上以及公开的水平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信息整体质量不够高,可读性和参考价值不够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内容以环评审批、行政处罚、监督监测等具体业务为主,党风廉政、机关党建、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磐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