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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3075998205/2022-5789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5-10

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 2019-05-10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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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落实磐安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并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
(三)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传销、违规直销领域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案件。
(四)负责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广告违法案件。
(五)负责查处产品质量、生产许可、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的违法案件。
(六)负责查处食品(含特殊食品)、盐业领域的违法案件。
(七)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的违法案件。
(八)负责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低价倾销、人为哄抬物价或压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违法案件。
(九)负责查处假冒专利、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案件。
(十)负责查处商业特许经营、成品油市场、零售商促销、零售供应商公平交易、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商务、盐业行政执法。对商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应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意见,及时通报移送执法中发现的区域性或涉及多个环节的违法问题。
(十二)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数据统计、分析与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