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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19-305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4-25

金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9-04-25    来源:县府办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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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和推进全县金融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有关 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省市有关金融工作部署; 协调拟订、落实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 策措施;跟踪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 决策参考。

(二)负责建立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与人行、银监等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政府与金融机构 的沟通平台,协调解决金融改革发展过程中应由地方负责解 决的矛盾和问题。

(三)负责组织协调金融机构加强金融要素保障。负责对金融保障情况的汇总分析、督促落实、考核评价,拓展债 券、股权、信托、金融担保、保险等投融资渠道,组织协调 金融机构加强金融要素保障。

(四)牵头推进地方金融业改革与创新。牵头引进各类 金融机构,加强对地方金融业改革的指导,研究地方法人金 融机构的改革与创新;组织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外开放 与国际合作;推进县域金融创新,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 展工作,推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

(五)承担地方新型金融机构的培育等相关职能。配合 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申报审核、监督管理和 年度评价工作;培育发展民间借贷中介服务组织;配合做好 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负责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上市、股 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培育推荐、改制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 业上市过程中和上市公司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 调全县上市公司做好配股、增发、并购、资产重组等工作, 跟踪监测上市公司的运行情况;负责对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 金的审核工作。

(七)牵头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 好全县金融风险分析研究,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 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组织协调非法集资 等金融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引导规范本县民间融资,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八)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和各类资金融通平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 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优化金融信用环境。

(九)参与和指导金融人才培训和引进工作。参与拟订 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政策,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和高素质 金融人才集聚;参与指导金融管理人才的培训和国际交流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