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19-233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磐政〔2019〕2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4-18

【政策简明问答】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4-18 16:22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到:

政策原文

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    

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是指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实施集团化运营管理。着力改革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医共体内人员正常流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合理规范,逐步实现“制度强、服务强”“人民健康水平高、对医改满意度高”的“两强两高”目标。  

二、磐安县县域医疗服务医共本建设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  

(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67)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水平医联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16号)。  

三、我县县域医疗服务医共体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2022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率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县人民医院5个以上学科达到三级乙等医院标准,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普遍具备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尖山镇中心卫生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四、我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如何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资源      

县人民医院为医共体牵头医院,县中医院、县二院、九和乡卫生院、新渥中心卫生院、冷水镇卫生院、仁川镇卫生院、双峰乡卫生院、尖山镇中心卫生院、胡宅卫生院、万苍卫生院、大盘镇中心卫生院、方前镇卫生院、盘峰乡卫生院、高二卫生院、维新卫生院、尚湖镇中心卫生院、双溪乡卫生院、窈川乡卫生院和深泽卫生院为成员单位。                         

 五、我县县域医疗服务医共体内部结构怎样?                 

医共体内继续保留成员单位法人资格,实行唯一法定代表人组织架构,对成员单位按照院区实施扁平化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基本功能定位不变,在机构性质、工作职责、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成员单位医疗机构名称统一增设XX医院XX院区的第二名称。    

六、县域医疗服务医共体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有哪些?      

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和用人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医共体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七、县域医疗服务医共体的职责是什么?      

拥有成员单位负责人的提名权和任免权;负责医共体日常工作的运行管理;负责医共体运行中涉及绩效考核、资源配置、人员流动、服务流程、业务管理、设备耗材和药品采购等重大事项的方案制定执行;承担县委县政府、医共体管委会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解读机关: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咨询方式:0579-84662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