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0224/2019-4190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19-04-15 |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金华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形成《磐安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22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形式反馈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安文街道双溪路110号),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附件:1.《磐安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求意见稿)》
2.《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磐安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