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19-2332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9-03-07 |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一、本《治理工作通知》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教计〔2018〕38号)文件,参考了金华市、金东区、婺城区、兰溪市等县市相关文件。
二、本《治理工作通知》的目标是什么?
答:治理面向中小学生培训的行业乱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形成以素质教育为导向、校内教育为重点、校外培训为补充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格局。
三、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面有什么任务?
答:⑴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整改。
⑵对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⑶对有照无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实施整改并指导其办证。
⑷对超范围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整治,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
⑸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
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四、如何保障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发挥网格化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日常监管。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各部门要将有关违法培训机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和公示,落实年检年报制度,推行黑白名单公示制度。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四是注重舆论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
解读机关:磐安县教育局 咨询方式:0579-84652580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