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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43486582D/2019-4867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盘委〔2019〕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盘峰乡 成文日期: 2019-02-2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盘峰乡机关干部作风纪律规定》的 通 知

发布时间: 2019-03-18 16:56    来源:盘峰乡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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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盘峰乡机关干部作风纪律规定》的

通 

 

各乡干部:

现将《盘峰乡机关干部作风纪律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盘峰乡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盘峰乡机关干部作风纪律规定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乡机关干部的作风建设,形成严格执纪、干事争先的工作氛围,本着实事求是,可操作、可执行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一、上下班时间纪律规定。全体乡干部必须准时上、下班。周一上午8:30到乡上班,周五下午15:00后离乡,不得早退、迟到。早退、迟到每小时扣20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二、就餐时间纪律规定。每天上午8:00前完成就餐,8:00后不再提供早餐,8:30未起床上班的,每发现一起扣发考勤奖100元。中晚餐按作息时间就餐。

三、公差审批规定。全体乡干部上班期间公出,必须填写出差审批表,一般干部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2-3天先由分管领导签字再报乡长审批,一般干部3天以上先由分管领导签字再报书记审批,班子成员出差由书记审批。
   四、事假审批规定。请事假和调休,必须填写请假审批表,1-3天由乡长审批,一般干部3天以上和班子成员事假由书记审批。临时在外不能填写审批表的,经电话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的,回乡后须补办审批手续。加班一天可抵事假调休一天,年度事假超过加班天数,冲抵年休假。每月结算一次。旷工一天扣发当月考核奖500元,旷工七天以上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住夜规定。全体乡干部周一至周四晚上按工作需要在乡住夜,每天晚上九点之后用钉钉系统打卡,凭打卡发放住夜补贴。

六、加班值班规定。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每班次由两名班子带队,值班人员需按要求在岗在位,及时办理有关事务。无特殊情况不得调班或代值班,调班、代班需经带班领导同意。干部自行加班的凭值班领导签字的加班审批表发放住夜补贴,未经审批自行加班的不视为加班。值班人员周五至周日晚上九点后用钉钉系统打卡,凭打卡发放住夜补贴。
    七、上班纪律规定。全体乡干部上班期间严禁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看小说、看视频;严禁赌博、打牌;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严禁服务群众态度生冷,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现象。若被市、县督查通报的,予以责任追究并扣除半年考核奖,一年内被通报两次及以上的,该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全体乡干部必须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如遇有突发性事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全力参与。

 八、其它
    (一)本规定凡与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规定为准。

    (二)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共盘峰乡委员会。  

(三)本规定自2019227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