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19-2333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9-02-26 |
《磐安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政策解读
一、《磐安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依据是什么?
答: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4号)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制订磐安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计划。
二、磐安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0年,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95%,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达到90%,城乡规模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85%,努力构建以城镇供水网为主、单村供水站为辅的供水网络,建立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成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农村饮用水体系。
三、具体如何实施?
答:1.统一规划,分类实施。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结合乡镇(街道)撤并、村庄(社区)合并的有利时机,立足我县地形地貌和供水条件,统一规划,科学划定城区供水管网范围、乡镇供水延伸区域、单村供水的范围,严格按规划分类实施,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2.统筹协调,分步实施。按照全县一盘棋规划,制定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路线图;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和达标人口覆盖率等指标的要求,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排出饮用水实施计划;通过达标提标专项行动,强化落实,确保完成达标提标目标任务。
3.县级统管,依标管理。按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县级统管责任,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严抓水源保护,严格水质监管,严控用水定额。
五、“磐安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计划”有哪些具体工作?
答:1.加大城镇供水网建设力度。
2.推进单村供水站规范化建设。
3.健全城乡供水管理体制。
4.落实水费征收管理制度。
5.严格水源地监督保护。
6.加强农村供水水质检测。
解读机关: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方式:0579-8466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