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政府 > 双溪乡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30727002606065H/2019-4878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双政〔2019〕2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双溪乡 成文日期: 2019-12-0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双溪乡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04 15:11    来源:双溪乡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到:



关于印发《双溪乡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双溪乡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发证工作方案》已经乡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磐安县双溪乡人民政府

20191011



双溪乡党政办                               20191011日印发

双溪乡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         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乡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以下简称“农房确权发证”)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省、市、县下达的2019年工作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3号)、金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40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磐政办201937号)的通知,按照磐安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决定10月10至11月30日开展双溪乡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攻坚行动。

—、目标任务

开展农房确权发证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等多项重大改革工作。今年是省政府提出的“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要切实按照上级和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建立“违法处理(处罚)、审批补办、确权登记”工作机制,整合力量、集中攻关,有序稳妥推进整体工作,确保11底前按时完成宅基地及住房登记发证任务,争取年底前宅基地及住房登记发证率达到85%以上,为推进农村和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登记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坚持“权属来源合法、产权清楚无争议、面积量算准确”的原则,依法登记后的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权属受法律保护。

(二)优质服务原则。通过开展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使广大农民财产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按照便民、利民要求,做到简化登记程序,降低登记发证成本,减轻农民负担,使多数农民满意。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1010-1013日)

1.制定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双溪乡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工作要求、领导小组等内容。

2.开展业务培训。1012日,召开全乡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

(二)资料收集及初审阶段(1014-1025日)

资料收集及初审由各村驻村干部、村干部负责。

1.按登记所需资料清单收集资料,填写审核表、询问笔录,权利人签名确认。

2.涉及财产(遗产)分割、继承的,填写财产(遗产)分割协议书、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涉及分家析产填写分家协议书。

3.对房产按建成时间、性质进行分类,形成分类汇总表。

4.按审核表核对资料,形成一户一档。

(三)审核、公告及登记发证阶段(1026-1130日)

1.乡镇对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需处理的,将结果汇总后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的,将一户一档资料、公示表移交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发证。

2.经审查需要处理的,按《磐安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指导意见》处理,补办相关手续后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的,将一户一档资料、公示表移交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发证。

3.经审查不符合处理条件或有纠纷的,暂缓确权。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农房确权发证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惠民举措,乡、村干部务必高度重视,要提高政治站位,解放思想,破除“老办法、旧框框”,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快速有效解决农房确权发证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农房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政策、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法、便民举措等,原则上每个村必须悬挂不少于3条宣传标语或横幅,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行动上加快推进。农房确权发证工作涉及量大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和乡、村两级工作专班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问题。要保障工作力量,各村要安排足够人员,保障工作开展。

(三)工作中加强督查。工作专班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在全乡进行通报。加大考核力度,各村工作完成情况与村主职干部绩效报酬相挂钩。对工作进度较快、完成较好的村,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未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村,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