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5003X/2021-5129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19-11-22 |
《磐安县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于2019年11月13日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9天的公示期,截至11月21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4楼;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90971027@qq.com
联系人:沈飞帆 联系电话:84663239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