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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19-2333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9-11-20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11-20 10:01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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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建设厅 财政厅 民政厅 农业农村厅 自然资源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建村发〔2019〕66号)和金华市建设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金华市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金市建〔2019〕95号)。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此实施方案。

二、农村危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住人危房户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鉴定,属于C级或D级危房;

2.农户无其他安全房屋,属农户唯一合法居住用房;

3.本户除危房外没有新批宅基地;

4.分户符合《磐安县农村“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磐政〔2014〕13号)相关规定。

非住人危房户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鉴定,属于C级或D级危房;

2.按《磐安县农村“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磐政〔2014〕13号)规定不属于非法一户多宅范围;

3.不属于违法建筑。

三、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1.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D级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治理改造。

2.2020年5月底,全面完成其他危房治理改造,全力助推现代化和美乡村建设。

四、危房治理改造有哪些工作举措?

答:1、因户施策,解决住人危房户过渡性用房。    

2、集中攻坚,解决危房户安全隐患。

3、优先保障,解决危房户宅基地难题。    

4、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实施维修加固。    

五、“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实施方案”有哪些政策保障?    

答:1、资金保障。过渡房补助。危房拆除后拆除面积补助。公寓房安置补助。维修加固补助。

2、用地指标保障。给予自建的危房户土地指标保障。

解读机关: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方式:0579-8450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