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3486574J/2019-4929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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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文机关: | 大盘镇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11-13 09:37:44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大政〔2019〕33号
关于做好大盘镇城乡居民两费征缴工作的通 知
各村:
为了全力做好2020年度全镇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全镇城乡居民及时充分享受到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政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20年度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优化缴费服务,增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的全面保障。
(二)任务要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确保99.5%以上,2020年实际参保人数中大病保险选缴人数达到85%以上。
(三)时间要求。要求各村在2019年11月1日-8日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选缴参保信息核对和汇总,填写好参保汇总表、新增人员登记表、减少人员登记表、档次变更人员登记表,11月8日-11日完成与镇劳动保障管理所核对录入系统的参保信息,11月11日-30日完成缴费催缴工作。
二、缴费标准
(一)根据《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市 2020 年二、三档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病保险基本保费缴纳标准的通知》(金医保发〔2019〕44 号)文件精神,我县 2020 年二、三档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标准如下:
1.二档 1630 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 30 元);
2.三档 560 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 30 元);
3.学生可按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或三档参保缴费(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及补助三份选缴保费)。
(二)根据《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17〕105 号)文件精神,2020 年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 100 元,每人最多可选缴 3 份。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是一项惠民政策,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各村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力收缴。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各村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磐安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须知》,全面理解和掌握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每户发放一份宣传资料,并利用微信、广播、公开栏、宣传窗等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居民了解政策,提高参保率。
附件:2020年各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应参保人数
大盘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