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于2019年10月15日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9天的公示期,截至10月28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4楼;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73964832@qq.com
联系人:曹国政 联系电话:84501755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