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财农〔2018〕147号
关于下达第二批异地搬迁购买商品房财政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磐政〔2016〕121号)、关于印发《磐安县购房财政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磐建〔2016〕109号)等文件精神,经农户申报,乡镇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扶贫办集中审核、公示等程序,决定下达第二批异地搬迁购买商品房财政补助资金208.5万元,购买商品房财政补助资金拨付采取报账制办法,请通知农户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附件:购买商品房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及清册
磐安县财政局 磐安县扶贫办
2018年9月 18 日
147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