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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8-08-24 |
磐安县气象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磐安县气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县内气象事业的发展规划及气象事业建设组织实施。
2. 负责县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管理县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3.负责县内的气球施放管理工作。
4.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防雷减灾服务,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对建设工程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发放审核意见书,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等。
5.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对违反《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气象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下属事业单位磐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决算。
二、磐安县气象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磐安县气象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磐安县气象局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370.6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52.25万元,下降29.12%。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省拨公共气象服务专项经费比2017年多。
磐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55.06万元,收、支总计增加14.71万元,上升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气象局单位本年收入合计230.35万元,占总收入62.15%,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2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7.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61.34%;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万元,占 0.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磐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单位本年收入合计35.81万元,占总收入65.03%,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64.95%;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气象局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3万元,占 43.61%;项目支出204.98万元,占56.39%;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48.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4.8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65万元,项目支出204.9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5.71万元。
磐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6万元,占 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9.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磐安县气象局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1.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10.53万元,下降23.89%。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省拨公共气象服务专项经费比2017年多。
磐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7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0.24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2017年11月份编外人员工资授权支付未发放成功,银行也未通知,导致年终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有结余0.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气象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磐安县气象局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中有一部分为上年结转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磐安县气象局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9.86万元,支出决算为34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38%,主要原因是省专项等项目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中。其中:国土海洋气象事务气象服务2017年年初预算为1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8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专项等项目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中。
磐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磐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9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24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2017年11月份编外人员工资授权支付未发放成功,银行也未通知,导致年终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有结余0.2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也减少0.2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磐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主要原因同上1。其中:国土海洋气象事务气象事业机构2017年年初预算为3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同上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气象局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年休未休补贴等;
公用经费3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公务员车改补贴、公共交通费、宣传费等。
磐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年休未休补贴;
公用经费1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气象局、磐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磐安县气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4万元,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预算的3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2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42.1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02万元,下降38.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4.3%。主要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各市县局间联系工作、项目建设、中尺度站厂家维护等所需的公务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控制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累计22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5.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人工增雨野外作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度一致。
磐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的6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的65.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17万元,增长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编制未转为全额,公务接待费指标为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3万元,主要用于雷电灾害鉴定、危化企业走访检查、自动站维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其中车辆维修费用比2016年度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车辆损坏,维修费用增加;2017年度,本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度一致,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车改。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磐安县气象局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磐安县气象局单位本年度公共气象服务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46万元,实际支出46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2017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移动雷达项目建设,并即将投入使用,将提升磐安县山地地形下的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磐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气象局本级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66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财政保障部分经费列入机关运行经费的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增加,主要为公务员车改补贴发放;福利费年初按编内人员人均标准提取。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磐安县气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气象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防雷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