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单位职能,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乡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好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落实好工作人员职责,落实好办公场地,落实好经费。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岗位职责
1.监督管理。依法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流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生产大户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对生产基地即将上市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严格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准出;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2.宣传指导。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组织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指导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安全使用,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监督农业生产者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对限用的根据限用范围指导合理使用。
3.技术培训。对农业生产者进行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对农业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技术培训,引导对上市产品主动检测。
4.协调配合。向农业生产者、经营者传递、发布有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向管理部门反馈生产、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协助农产品质量追溯,查找问题根源。
三、工作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例会制度。由副站长负责人召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体成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等。
窈川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