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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18-241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体裁分类: 其他
文件字号: 磐政办〔2018〕4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6-27
统一编号: GPAD01-2018-0008 有效性: 废止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7 14:26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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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磐安县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

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浙委〔2004〕8号)和《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精神,扎实推进《磐安县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实施,根据《浙江省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指导意见(2016—2020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民健身强体”为主题,以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活动为载体,加快体育组织、体育设施建设,不断丰富体育活动、体育服务,促进全民健身普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为加快“五个”磐安建设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以下简称“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形成组织网络健全、体育设施完备、服务水平提升、身体素质提高的新局面,力争2018年底通过浙江省“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考核评估。

三、主要创建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做到精心组织和科学规划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把体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和精神文明考核内容,科学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保障体育事业经费,加强体育行政管理、体育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兴建体育场地设施、构建多元化的群众服务体系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促进城乡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办、县农业局、县体育局)

(二)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建设水平,努力实现便民体育设施全覆盖

1.全面加强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将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需求。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形成合理的空间和功能布局。推进体育场地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按照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国家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将新建小区体育场地设施及活动场地纳入建设评价和竣工验收内容。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体育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小区,要因地制宜配建体育场地设施。

(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体育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建设单位)

2.合理布局体育场地设施网络。县体育部门要会同县规划部门合理布局大型体育场馆,力争在2018年底重新确定县体育中心选址,为满足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的需求打好基础。因地制宜建设便民利民、形式多样的基层体育设施,城区8个社区均建有多功能运动场,全县实施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10个,建设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37个,游泳池(含拆装式游泳池)3个,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3个。

(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体育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3.加强体育场地设施改造利用。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有效开发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积极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完成羽毛球馆建设1处。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4处以上。结合公园广场绿地,城市健身(登山)步道建设10公里以上,乡镇3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建设局、安文街道办事处、冷水镇政府、双峰乡政府,配合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

4.加强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辖区居民提供更方便、更安全的健身活动场所,制定《磐安县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服务提升、补贴扶持、购买服务等措施,推动体育资源社会共享。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提高设施利用率和社会服务能力。要加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的体育设施和体育活动场所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学校体育活动场地、器材和设施达到国家规定配备标准,机关、事业单位、100人以上企业有一个体育健身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对社会开放,有条件的学校100%对外开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经商局、县体育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水平,努力实现乡镇(街道)“1+5”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全覆盖

1.加强评估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抓好体育类社会组织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积极鼓励体育社会团体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加强信用体系建设。2018年,县体育总会、气排球协会、武术协会、体育舞蹈协会、棋类协会、羽毛球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实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7个体育协会要达到“3A”等级。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体育局)

2.加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建设。要积极推动体育总会工作网络向乡镇(街道)延伸,2018年,14个乡镇(街道)要完成“1+5”工作格局的构建(即1个体育总会工作站,5个以上专业体育社会组织工作站)。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县体育局)

3.加强体育社会团体自身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改革,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原则,增强体育社团的自转能力。2018年,以气排球协会、篮球协会为试点,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改革。要以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依据法律和各自章程规范运行、提升活力。

(责任单位:县体育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

4.加大培育体育“自组织”的成长、转化力度。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工程,优化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和土壤,加强对自发成立、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体育“自组织”的研究,加大规范引导和服务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体育社会组织。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体育局)

(四)提升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水平,努力实现常态化健身活动全覆盖。

1.打造一批全民健身品牌项目。不断完善全民运动会制度,结合地域特点和全民健身项目特色,办好每年一次的县全民健身运动会、俱乐部气排球、篮球联赛、全民健身日活动;继续办好“中国·磐安中药寻宝越野公开赛”、磐安生态马拉松等特色品牌赛事,培育省级全民健身品牌项目。

(责任单位:县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团县委)

2.培育一批地方性特色体育活动项目。将城乡居民的健身需求作为民生需求,按照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通过片区联动、区域联动、全民健身展示、群众体育节等形式,推动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多样化,提供丰富多彩的群众健身活动供给,形成“群众天天有活动、乡村(社区)月月有赛事、乡镇(街道)年年有运动会(体育节)”的局面,推动幼儿、青少年、老年人、妇女、社区居民、职工、农民、残疾人等各类人群体育事业协调发展。2018年,着重在气排球、太极拳、健身气功、体育舞蹈、健身排舞、健身走等具有我县地方特色的体育项目上下功夫,县体育部门要指导各乡镇(街道)成立体育俱乐部,力争覆盖所有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体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创新群众性体育赛事组织方式。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举办全县性群众体育活动。教育、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利用自身优势,深入开展各类人群的体育活动。各乡镇(街道)、行业系统要举办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各乡镇(街道)还要指导所辖各行政村要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创建特色项目,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经常组织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把全民健身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使全县体育人口达到40%以上,老年体育人口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积极探索办赛的新方式。要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全民健身活动,逐步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节日。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发挥网络等新兴活动组织渠道的作用,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或资金补助等方式,将群众性体育赛事交社会组织承办,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每年举办赛事活动100次以上。

(责任单位:县体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广电台、县传媒中心)

(五)提升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水平,努力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及体质测试网点全覆盖

1.努力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能力水平。积极发挥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指导各乡镇体育总会工作站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县体育部门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站,不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类运动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县体育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吸纳优秀教练员、运动员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增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制度和激励机制。2018年,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420名。

(责任单位:县体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大力开展体育公益培训和服务等活动。开设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大讲堂,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城乡居民体育健身科学素养。各乡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培训1次以上,每次100人以上,全县全年培训6000人次以上。团县委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指导,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招募志愿者700人以上。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等单位和团体要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积极为职工健身创造条件。县教育局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保证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鼓励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熟练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并养成终身参与体育锻炼的习惯。

(责任单位:县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配合单位:县体育局)

3.有效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网点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服务体系,为群众进行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定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加强体卫结合,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乡镇(街道)基层卫生院场地和人员建立国民体质测定和健身指导点。2018年,全县监测人数1360人以上,合格率92%以上。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在95%以上。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并向社会公布监测和调查结果。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体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4.创新全民健身服务手段和方式。探索“互联网+全民健身”发展新模式,通过媒体传播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提高公民体育健身的科学素养。引导广大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广电台、县新闻传媒中心)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

1.成立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

2.根据“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3.召开“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动员会,签订“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启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氛围。

5.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业务干部参加“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8年7月—9月)

1.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方案和分解目标任务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不定期检查。

2.各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分别落实“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任务,成立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开展硬件设施建设和体育俱乐部的组建,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收集整理体育工作台账资料。

3.完成“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宣传资料(光盘、画册、展板)制作。撰写“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活动信息报道。

4.完成申报材料编制。

5.开展自查自评,形成创建工作自查报告

6.迎接市检查组初评,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1月)

1.迎接市检查组复查,并进一步完善各项迎评工作。

2.迎接省评估组考核评估。

3.根据省验收组反馈意见和建议实施整改。

4.对“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2020年)

1.继续抓好有关整改工作,力争2020年创建省体育现代化县。

2.对照“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评估标准,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和内涵提升,切实提高“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水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是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的基础工程,是推进我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促进磐安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实事工程。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县“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督促、指导全县的“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和本部门的“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根据目标任务分解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并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是一项全民工程,为使这项全民工程深入人心,“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络以及其他各种途径,加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宣传,积极向广大群众广泛传递“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意义,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要及时总结、报道“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进度和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县“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县“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全面监督的工作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例会和督查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体育局要牵头抓总切实加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联系沟通。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上下联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列入各乡镇及机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县“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大力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舆论氛围。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确保“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通过省验收组评估验收。

六、本方案自2018年6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磐安县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机关部门、乡镇(街道)目标任务分解表

2.磐安县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磐安县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建设

机关部门、乡镇(街道)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

目 标 任 务(9月底前完成)

1

县人大办

1.依法监督体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定期视察体育工作,召开将体育工作列为主要议题的会议。

2

县府办

1.“四提升四覆盖”工作机构纳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2.做好“三纳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出台体育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

4.出台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维护办法。

3

县督查局

1.“四提升四覆盖”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

2.对相关机关部门、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的进度定期督查通报。

4

县发改局

1.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

2.完成县级大型体育活动场馆项目立项。

5

县财政局

1.体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人均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投入不低于本区域上一年度平均水平。

3.做好社会资本投入总量汇总。

6

县教育局

1.研究出台有关制度,鼓励有条件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100%对外开放。

2.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合格率达到95%及以上。

3.负责城区学校体育场地面积统计汇总。

4.加快青少年、幼儿体育俱乐部发展,成立9个青少年(其中高中1个、初中3个、小学5个)、3个幼儿体育俱乐部。

7

县建设局

1.出台新建小区建设场地保障政策,室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3平方米,室内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1平方米。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时体育局参与的佐证材料。

2.建成城市健身步道(登山步道)15公里,并设立完善标识。

3.新建公园、绿地中健身体育设施(篮球场、足球场、门球场)2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4.新建体育休闲公园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8

县规划局

1.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镇、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落实新建小区建设体育场地保障政策,室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3平方米,室内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1平方米。提供县体育局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佐证材料。

2.完成县级大型体育活动场馆规划。

3.积极配合创建的相关工作。

9

县国土资源局

1.落实体育场地建设土地指标。

2.积极配合创建的相关工作。

10

县林业局

做好林地健身步道建设的配合工作。

11

县卫计局

每季度举办体育健身讲座不少于2次。

12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体育健身场所周边的环境整治,要求环境整洁。

2.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提供宣传场所。

13

县总工会

创建县级职工俱乐部10家(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14

县民政局

7个以上(含)体育社团达到“3A”等级。

15

大盘山管理局

建设生态休闲健身活动点1处(大盘山),并设立完善标识。

16

团县委

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取得体育社会指导员资格200人。

17

县妇联

组织开展妇女体育活动,每年举办4次以上单项竞赛活动并有台账。

18

县残联

1.加强残疾人体育协会建设,确保工作正常、活动经常,管理规范。

2.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定期举办残疾人运动会,举办6次以上单项体育竞赛并有台账。

19

县广电台

加强体育工作、体育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制作“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宣传片,营造良好氛围。

20

县新闻传媒中心

加强体育工作、体育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21

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考评A、B、C、D组单位

1.负责统计本单位体育场地面积,并上报。

2.成立本单位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全民健身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活动每周3次以上,每次1小时以上,参与健身活动人数达到50%以上。

3.报送本单位参与健身活动人员名单及项目。

22

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考评B、C组单位

完成国民体质监测共20个组别,每组别至少1人,合格率95%及以上。

23

各乡镇、街道

(共性任务)

1.成立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2.全民健身“三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鼓励辖区群众参加体育锻炼,争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5%(学生除外)。

4. 做好体育场地面积统计上报(包括学校),以常驻人口数为基数,要求人均2.3平方米及以上。

5.国民体质监测共20个组别,每组别3人,共60名,合格率达95%及以上。

6.“四提升四覆盖”纳入政府工作,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记录、照片)。

7.制定“四提升四覆盖”建设方案。

8.完善“1+5”(1个体育总会工作站,5个以上单项体育社会组织工作站)组织架构。

9.成立村级体育俱乐部、老年人俱乐部各1个。

10.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50名以上。

11.组织100人以上公益培训1次。

12.完成1个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有经费、人员。

13.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实现社区、行政村全覆盖。

14.每年举办2次及以上体育健身讲座。

15.每年开展体育宣传报道4次及以上。

16.人均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投入不低于本区域上一年度平均水平。

17.建有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的行政村占比达到10%以上。

18.“三改一拆”等临时性体育场地设施情况汇总。

24

安文街道办事处

1.完成小康体育村体育场地升级工程1个村,并设立完善标识。

2.完成登山步道建设5公里,并设立完善标识。

3.完成体育公园建设1个村,并设立完善标识。

4.完成体育休闲公园建设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5.8个社区分别成立体育俱乐部,并挂牌。

6.一般行政村结合文化礼堂建设户外健身广场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7.建设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25

新渥街道办事处

1.完成小康体育村体育场地升级工程1个村,并设立完善标识。

2.建设笼式足球场1个。

3.建设游泳池1个(含拆装式)。

26

尖山镇政府

1.建设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个,并设立完善标识。

2.完成小康体育村体育场地升级工程3个村,并设立完善标识。

3.建设游泳池(含拆装式)1个。

4.建设户外健身广场(体育公园)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5.一般行政村结合文化礼堂建设户外健身广场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27

冷水镇政府

1.建设足球场1个,并设立完善标识。

2.建设健身步道(登山步道)5公里,并设立完善标识。

3.建设体育健身场馆1个,并设立完善标识。

4.完成小康体育村体育场地升级工程1个村,并设立完善标识。

5.完成新建体育休闲公园1处。

28

仁川镇政府

建设中心村多功能运动场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29

玉山镇政府

1.建设小康体育村场地升级工程2个村,并设立完善标识。

2.一般行政村结合文化礼堂建设户外健身广场3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30

大盘镇政府

一般行政村结合文化礼堂建设户外健身广场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31

方前镇政府

1.建设小康体育村场地升级工程1个村,并设立完善标识。

2.建设健身步道(登山步道)5公里,并设立完善标识。

3.建设户外健身广场(体育公园)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4.一般行政村结合文化礼堂建设户外健身广场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32

尚湖镇政府

1.完成小康体育村场地升级工程1个,并设立完善标识。

2.一般行政村结合文化礼堂建设户外健身广场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33

双峰乡政府

1.建设健身步道(登山步道)15公里,并设立完善标识。

2.一般行政村结合文化礼堂建设户外健身广场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3.建设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34

盘峰乡政府

一般行政村结合文化礼堂建设户外健身广场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35

双溪乡政府

一般行政村结合文化礼堂建设户外健身广场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36

窈川乡政府

一般行政村结合文化礼堂建设户外健身广场1处,并设立完善标识。

37

县体育局

1.负责国民体质监测1360人以上,数据整理汇总并上传省体育局。

2.做好品牌赛事活动的相关工作。

3.定期举办综合性运动会。

4.承办市级以上体育赛事5次以上。

5.群众性体育赛事不少于50次。

6.培训并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460名。

7.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达30%以上。

8.健身气功站点业务培训、年检。

9.体育公共平台建设。

10.完成宣传报道国家级50篇、省级100篇、市级150篇。

11.社会资本投入总量占比不低于当年经费的10%。

12.收集相关资料并汇总。

13.起草相关材料。

14.指导创建工作的相关事宜。

15.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业务培训。

16.编印申报材料,9月份送省体育局。

附件2

磐安县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志军

副组长:施勇青(县府办)

周宏光(县体育局)

成  员:傅华明(县人大办)

陈鸿珠(县纪委)

孔初阳(县委宣传部) 

胡飞标(县督查局)

杨碧烟(大盘山管理局)

孔华锋(县发改局)

卢志峰(县财政局)

李威良(县民政局)

陈秉仁(县建设局)

张三庆(县国土资源局)

周良政(县规划局)

张一平(县林业局)

胡平良(县教育局)

张余平(县卫计局)

俞漫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赵旭亮(县新闻传媒中心)

陈珍宝(县广电台)

张土良(县总工会)

董  君(团县委)

胡雪光(县妇联)

陈汉文(县残联)

陈一波(安文街道办事处)

陈  耀(新渥街道办事处)

张  波(冷水镇政府)

施尚森(仁川镇政府)

吕建军(尖山镇政府)

张月华(玉山镇政府)

徐红阳(尚湖镇政府)

黄海叁(大盘镇政府)

陈  刚(方前镇政府)

陈  剑(双峰乡政府)

周江潮(窈川乡政府)

羊晓光(双溪乡政府)

胡海波(九和乡政府)

陈滨潮(盘峰乡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体育局),周宏光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