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安全素质,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磐安委〔2018〕2号)要求,结合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应急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召开班子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主要精神,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浓厚氛围,提升安全素质;到窈川乡川一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责任人:杨国棋)
(二)开展隐患排查事故警示活动。结合当前实际,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墙面石灰起皮脱落、安全用电、下班门窗关闭等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坚决落实整改;利用周一夜学,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提醒干部职工警钟长鸣,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意识牢记在心。(责任人:杨国棋)
(三)开展安全生产媒体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深入挖掘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在报纸、网站、微信号等编发“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专题报道、标语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责任人:张黎明)
(四)参加“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6月15日,组织参加县安委会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微信有奖竞答,完成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或微视频1件作品。(责任人:孔海燕)
五、活动要求
1.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各班子各部室要按照中心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班子各部室要围绕主题,因地制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既有面向社会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报道,又有针对自身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以创新实干来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3.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各部室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要求抓好落实,中心将按照“谁牵头谁负责”原则,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情况纳入各部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磐安县新闻传媒中心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