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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域旅游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5 09:0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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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新闻传媒中心

关于开展全域旅游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鼓励、引导新闻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旅游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旅游新闻报道质量,更好助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全域旅游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在《磐安报》“全域旅游好新闻竞赛”栏目刊发或“磐安新闻”“磐安新闻网”微信号推送的新闻作品或旅游图片作品。

二、评选项目

(一)消息类作品:迅速报道“全域旅游”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类消息和图片作品。

(二)专题类作品: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连续性报道等表现手法对旅游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

(三)网络类作品:“磐安新闻”“磐安新闻网”微信号原创的旅游宣传报道。

三、评选标准

凡参加评选的新闻作品必须旅游主题鲜明、内容真实,语言文字生动、感染力强。具体要求如下:

1.消息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2.专题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叙事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3.图片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概括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4.网络类作品要求旅游主题鲜明,风格独特;作品设计创新点突出;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用户使用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有机统一。

四、设奖数额及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评委将由县委宣传部、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以及县新闻传媒中心有关领导与专家担任,评选活动设一等奖3个、各奖励1000元,二等奖5个、各奖励800元,三等奖10个、各奖励500元,优秀奖若干、各奖励300元。

 

20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