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政〔2018〕8号
关于印发《九和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
各村、乡属重点企业、乡机关各部门:
《九和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规定》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九和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九和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规定
为了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磐安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线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落实各级领导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
按照“分级、分线、分类”管理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实行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和其他领导分片、分线负责,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领导工作责任制。
二、组织机构
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全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任组长,乡长、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工办、宣传办、农办、综治办、城建办、工会、劳动保障所、司法所等有关人员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所,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处理。
乡领导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乡长是乡网格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每年至少亲自主持召开4次以上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事关全局性的安全重大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相应的对策与措施;每年至少2次以上亲自带队检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具体职责:
1.协助乡长负责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受乡长委托定期召开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分管线范围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督促各片、各线落实乡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3.指导和督促分管片、线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做好分管线所属部门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的组织救援、调查处理及安全防范等工作。
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管片、线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按照乡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指导并督促分管片、线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分管片、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定期听取分管片、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定期检查,监督分管片、线安全生产工作。
3.做好分管线及所属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三、责任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政府所属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各驻村、联企干部负责所管辖范围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工办:负责全乡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相关事故的报告,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各驻村干部、村干部对重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治,对不服从隐患整改的企业、个体户进行联合查处;协调全乡各片、线安全生产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各网格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张鉴康
责任人:王加灯
农办:负责农业生产安全管理、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第三产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森林火灾事故的预防;农药的使用安全管理;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相关领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安监所要求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该行业领域的其它应该管理安全工作。
责任领导:潘姗姗 责任人:陈知斌
城建办:负责在建工程和村民建房的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建筑、重点工程、春运工作等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相关领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参与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安监所要求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该行业领域的其它应该管理安全工作。
责任领导:张鉴康 责任人:胡正刚
综治办:负责全乡道路交通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相关领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安监所要求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该行业领域的其它应该管理安全工作。
责任领导:陈晓周 责任人:周文俊 曹智操
食药监办:负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安监所要求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该行业领域的其他应该管理安全工作。
责任领导:潘姗姗 责任人:傅瑛侠
社会事务办:负责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参与工矿商贸企业相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责任领导:戴鹏飞 责任人:袁一梅 羊彬君
司法所:依法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村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民爆物品、剧毒品、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实施爆破作业和烟花爆竹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负责出租私房、公共娱乐场所、集会等安全管理和相关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参加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落实上级公安部门和乡安监所要求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该领域的其它应该管理安全工作。
责任领导:张国行 责任人:周文俊
工作片领导、驻村干部:负责本片、村网格内生产经营加工点和文化活动场所、宗教场所等各类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落实乡政府和乡安监所要求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村的其它应该管理的安全工作。
各村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村委员会负责本村范围内的生产安全管理;负责本村内外来人员的管理;及时报告本村安全情况;全面支持、配合和主动协调乡安监所、相关部门落实安全教育、检查措施等工作。
乡属重点企业:各自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教育本企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组织并积极配合乡安监所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自觉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主动抓好整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以上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如遇人事调整,由继任者相应负责。
四、工作制度
(一)议事例会制度
原则上乡网格化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议事例会,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组长主持,一是传达安全生产信息,掌握本乡乡网格基本安全生产状况,分析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二是交流网格化监管工作先进经验,采纳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部署下季度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本部门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工办每个月在本区域内及隶属管辖的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活动;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经常性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活动。各村、工办在检查时,要认真负责,积极查找隐患,及时上报排查结果,并制订相应整改措施,提出可行意见,从严要求,从严落实。对不按检查组意见做出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坚决勒令停产。每次检查应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三)督查通报制度
网格化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督查工作组,对各级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事项为:1.市、县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责任制度落实情况;3.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处分的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5.乡网格化领导小组及上级领导认为需要进行督查的其他事项。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工作组要写督查报告,并向督查对象反馈。
(四)报告制度
1.排查、监管报告。在日常隐患排查中,各网格员要认真填写《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报告表》、《网格化监管排查表》、《网格化监管ABC动态分类统计表》,将检查结果报安监所。
2.季度报告。各分管线领导及网格内各单位相关责任人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对分管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乡安监所。
3.事故处理报告和续报。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应当通过电话、手机迅速上报简要信息,并及时将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书面报告报乡安监所。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对事故调查处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续报。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将事故结案材料报安监所。
(五)责任追究制度
1.各网格责任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a.经过抽查,发现报送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的;b.对安全隐患整治牵头部门要求给予协助而推诿或不予协助的;c.在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d.不按规定时限完成安全生产生产监管任务,或延误时限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重大损失的;e.所驻片、所驻村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2.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对因未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主题词:安全生产 职责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九和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