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委〔2018〕4号
关于开好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41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金市组通〔2018〕2号
文件精神及县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经乡党委研究,现就开好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题和要求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绝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二、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
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三、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对照党员管理十条红线,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
四、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
会前,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党员个人发言提纲。对照检查材料和党员个人发言提纲字数不作要求,但要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整改的思路举措。
1.召开支委会
支部书记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2.召开党员大会
(1)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和支委会班子对照检查情况。
(2)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支委班子成员要分别参加并主持各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3)民主测评。结合党员“五星管理”星级评定,以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等五种情况,对党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星定级的重要依据。
(4)评议党支部班子。乡党委要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3.组织定级
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由支委会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报乡党委审定,评定结果向本人反馈。触碰党员管理“十条红线”和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一星”的党员,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转到乡党校教育整转支部,逐个研究并落实帮扶整转的具体措施,促进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要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乡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五、强化领导和指导,确保会议质量
农村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由联村干部参加,部分经济发展重点村、软弱涣散及新当选书记的村党支部由乡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参加(具体安排见附件),并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
乡党委班子成员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机关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乡党委灵活作出安排。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组织生活会可结合主题党日开展,在2018年3月中旬前全面完成。2018年3月20日前,联村干部要将各村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乡组织办陈知斌处。
附件:1、九和乡农村党支部2017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表
2、党员民主评议表
中共九和乡委员会
2018年2月6日
附件1
九和乡农村党支部2017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表
序号 | 村庄 | 主持人 | 日程 |
1 | 自家庄 | | |
2 | 后业岭 | | |
3 | 毛竹溪 | | |
4 | 中 坑 | | |
5 | 下 坑 | | |
6 | 柘 周 | | |
7 | 南 坑 | | |
8 | 新 周 | | |
9 | 三水潭 | | |
10 | 宿 坑 | | |
11 | 登 溪 | | |
12 | 九 龙 | | |
13 | 联 桥 | | |
14 | 革 联 | | |
15 | 孔 潭 | | |
16 | 东 吴 | | |
17 | 塘 山 | | |
18 | 岩 甲 | | |
19 | 红 宅 | | |
20 | 上 俞 | | |
21 | 山儿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