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大盘山管理局 > 政策文件

大盘山管理局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4-17 13:03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到:

盘保〔201810

 

大盘山管理局

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实施办法

局属各处室、保护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大盘山管理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大盘山保护区意识形态安全,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信息公开管理

按照《大盘山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读、审查机制。各处室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提供信息的处室应当对所提供的信息是否涉密和能否公开进行初步审查,再交由本单位专门审查人员进行最终审查,分管领导签发确认。对拟公开


的信息本单位不能确定其能否公开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有关主管领导进行审查和确定。对上互联网信息的发布,信息发布处室应填报《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履行审签手续,并做好信息发布登记记录。

二、门户网站管理

按照《大盘山网站管理制度》,严格采集、审核、报送等环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出现失泄密问题。明确编辑把关环节责任,建立信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和审核签发程序,严格审核内容。

三、新媒体管理

新媒体管理部门为局办公室,主要包括与微博、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按规定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三、舆情应对管理

完善舆情工作机制,加强舆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舆情动态。重点加强对网络、新媒体、自媒体发表内容的巡查预警,强化重要敏感节点舆情监测,在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或重大敏感事件发生时,实施24小时舆情监测值班制度。加强对信息网络监控,实时清除有害政治类信息,确保阵地清朗。

四、新闻发布管理

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举办有新闻发布性质的活动,需提前3个工作日到县委宣传部按程序审批,登记备案。

五、理论研究阵地管理

严格各类专题讲座、论坛、研讨会的主题、参加人员、研讨文章和发言材料的审查程序。对邀请专家学者、代表在论坛、研讨会发表的观点言论,应注意鉴别。建立健全保护区人员参与各类学术报告会、专题论坛、研讨会以及外出讲课的报批、审查制度。保护区领导干部参加论坛、研讨会,应与分管或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并层报审批,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文化阵地管理

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办公区域文化设施的内容更新、日常维护等工作机制,确保文化长廊、党务公开栏、科普长廊等办公区域庄重和谐、健康向上、文化气息浓郁。加强大盘山博物馆管理,把好内容关。

 

                           大盘山管理局

                            2018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