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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7277251174000/-000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 生成日期: 2018-03-20

磐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20 15:2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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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文件要求,现公布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磐安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及时调整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核,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旅游政务网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上级政策文件、发展规划、统计分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人事任免、政务动态、公告公示、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公开、党风廉政、文明创建、应急管理、举报投诉等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在局内设立了公开栏,作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宣传专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54,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8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县物价部门还没有核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机关依法行政的透明度,而且进一步密切了干部群众关系,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素质,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体现在:一是思想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有待提高,存在信息发布量较少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程序和形式还不够规范,公开工作的操作能力需要提高,不同信息的发布格式的一致性还不够,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阶段,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重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局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信息公开评议,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各类信息,有针对性地公开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开展经常性的自查和监督检查,促使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全面化,努力将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