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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06 11:06 来源: 0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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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7年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展开审判执行工作,全力配合全县重点工作,有效应对收结案持续高位运行的压力,为实现“五大愿景”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 5491件,同比下降4.02%,办结5451件,同比上升3.75%,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仅0.56%,排名全省第十,平均审理天数51.89天,排名全市第二,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市法院前列。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大力推行繁简分流,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手段,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刑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59件,审结250件,结案率96.5%,平均审理天数12.1天,共对327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实刑181人,适用缓刑135人、单处罚金11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拳打击电信诈骗、污染环境、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犯罪。全年共审结电信诈骗犯罪19件,涉及被告人36名;审结污染环境罪案件3件,涉及被告人13人;审结拒执罪案件1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系我县第一起“老赖”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而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坚持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适用“简案快办”范围的刑事案件153件,案均审限仅5天,其中危险驾驶案47件,平均审限2天。深化庭前会议制度,强化证人出庭作证,共有11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专家证人1名,侦查人员7名,证人出庭作证率居全市前列。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辩护率为100%。

  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264件,审结2501件,民事调撤率达51.96%,同比上升8.17%。民商事审判按照上级司法改革要求,围绕三大机制建设进行统一民商分案制度,同时联合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团队和速裁团队,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突出调解职能,加强重点类型案件的调解工作,特别是道交纠纷、家事纠纷、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类案件,成效明显。试点推进审判创新,抓好专项工作,根据道交一体化处理工作要求,成立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实行简案快调。民事案件审理积极服务党政中心工作,办好批案要案,确保案件平稳,案结事了。妥善处理了如万苍雅庄大会堂倒塌事件引发的赔偿纠纷案、养生不夜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等一大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畅通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通过“快立、快审、快执”的案件处理模式,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60件。商事审判方面,破产案件有所突破。今年开始我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将破产案件纳入到我院重点改革项目中。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我院主动与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联系,编发《企业破产工作指导手册》,邀请上级法院专家授课,并走访了新城区和尖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了解我县企业基本情况,摸清县域内企业经济形势。全年受理破产案件6件,其中一起破产案件已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受理行政案件8件,结案9件,主要涉及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土地行政管理等。已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件,二审维持原判。全年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03件,主要涉及国土领域专项清理历史遗留案件,准执率100%。新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全年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作出执行救助决定11件,合计救助金额达14.79万元。

  强制执行工作。紧紧围绕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牢牢把握“阳光执行、公正司法”的工作方针,认真总结执行工作经验,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执行举措。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82件,同比上升11.10%,结案2418件(其中执毕1407件),同比上升15.42%,执行到位标的额2.53亿元,同比增长55.51%。实际执行率为60.83%,同比上升24.26%,执行标的清偿率为40.53%,同比上升15.23%,全市排名第一。我院坚持“统一部署、协同作战”的原则,在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下发了《中共磐安县委办公室、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工作的意见》,构建起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大格局。同时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落实与财政、发改等24家单位共同签署的《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机制》;与县公安局挂牌成立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共同做好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已成功调处案件13件,执结金额52.2万元,成效显著。充分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凡未按期履行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共限制高消费843人次,纳入失信名单1153人次。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置产置业、提拔选任、评先评优、投融资、招投标和乘飞机、坐高铁等高消费方面处处受限,利用“磐安法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定期推送磐安“老赖”排行榜,全年共推送8期,进一步增强了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的影响力。借助公安网络对部分被执行人进行网上布控,有效解决被执行人踪迹难找的难题。已发布布控信息375条,成功布控128人次,依法拘留94人,执结到位金额345.8万元,有效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强化部门查控协作,依托 “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财产信息84290次,发送冻结信息2466条,冻结金额达2350.73万元。

  (二)主动服务大局,积极配合我县中心工作

  2017年是深化体制改革、经济增长转型的关键年,也是我县大拆大建的开局之年。我院始终坚持立足全局谋划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断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积极有为服务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助推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积极落实危困企业司法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对涉困企业的差异化处置机制。强化与县帮扶办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坚持重点企业涉诉月通报制度,重点企业重点关注。把握财产保全尺度,不轻易对县域企业的账户、经营生产资料进行查封,力争在保证申请人权益的同时把对被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影响降到最低。同时,针对一些县内重点企业被外地法院查封,给予一定帮助,搭建企业与外地法院的沟通平台,帮助重点企业资金转贷,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共帮助5家企业成功解封转贷6次,转贷金额达5392万元,助推了县域经济的复苏和发展。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我院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我县民间借贷存在的乱象,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下发《关于建立协同打击非法民间借贷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并根据意见确定首批职业放贷者名录,为打击非法民间借贷,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提供司法路径。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推行诉前分流、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立案调解等工作。以“大立案、大调解、大服务”三大机制建设为契机,对内整合资源,配强力量,打造专职法官调解团队,设立资深法官调解工作室。认真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特殊人群帮扶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我院刑事审判庭已入选浙江省第七批“青少年维权岗”。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活动,结合美丽庭院、美丽公路活动并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组织干警下乡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宣传材料三千余册,为村民答疑解惑,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为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动排查化解信访隐患。坚持预防、化解与终结多措并重。通过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风险评估与化解,彻查案件中的不稳定因素,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初信初访的发生。落实信访值班和信访接待常态化制度,对来信来访实行登记和限时答复。定期开展各类案件“回头看”,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摸底排查,特别是对可能在十九大期间进京、赴省非正常访、极端访的重点人员进行集中排查,并逐案建立台帐,掌控信访信息,找准信访苗头,全力做好重大敏感时期的稳控工作。在全院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圆满完成年初中央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党的十九大、第四届世界互联网会议等的维稳工作。全年继续保持零进京访。

  (三)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切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着力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司法公正、公开、高效运行。

  案件繁简分流。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专职法官调解团队。在全院人手紧张的背景下,由院长兼任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抽调2名员额法官、2名未入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退休法官及若干速录员,组建成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团队和速裁团队。同时对登记立案后的案件,进行初步筛选,除法律规定不适宜调解的或者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以外,一律由调解团队先行调解、再次过滤,调解不成的,实行繁简分流进入审判业务庭由员额法官进行审理判决,设立资深法官调解工作室,做大做强立案调解和简案速裁工作。1-4月立案调撤率为36.2% ,至12月底上升至43.44%。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作用,目前已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并出台议事办法,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确保案件评议质量。

  推行网上跨域立案。积极构建全覆盖、立体式、多元化的登记立案新模式,以当场立案为主体,以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协作立案等为支撑的立案新格局已经形成,老百姓打官司更加方便快捷。努力提升当场立案效率,畅通立案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起诉,10分钟内完成全部立案流程。大力推行网上立案,完成对全县律师所、法律服务所的在职人员平台注册登记与汇总,完善了网上立案操作指引手册,通过法院微信、门户网站等进行转发宣传,督促法庭推广网上立案工作,网上立案量增加明显,全年网上立案率已达到47.4%,网上跨域立案6件。

  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新诉讼服务中心已完成主体建设。原有的诉讼服务中心完善各类服务功能。设置自助服务区、综合服务区等,为当事人提供自助立案、自助查询、书写、手机充电、WIFI等常规便民服务;设置执行接待室、诉调对接室、律师服务室等场所,为当事人提供更为直观和便利的办事场所。窗口设置进一步优化,大厅设置导诉台,将原先分散的登记立案、收费退费、材料收转、法律援助、诉讼咨询、财产保全、执行查询等功能汇集至四个窗口办理。制定中心服务承诺制度,明确首问负责、办事公开、文明接待、规范着装等要求,对窗口人员实行“一体多翼、综合管理”的模式,全年共收转各类材料4200余份。

  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探索以执行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模式,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和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理顺“执转破”工作机制,使一批“僵尸案件”从执行程序进入破产程序。目前我院已受理6件破产案件。新建执行指挥中心,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开展专项行动破解“执行难”。2017年开展各类专项行动5次,其中包括:春节前夕集中执行、特殊主体换届选举专项活动、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和夏季开展为期一月的金融债权案件腾房专项行动等,出动执行人员200余人次,车辆70余台次,腾空住房14处、厂房7处,腾空面积逾19.88万平方米,排除妨害2起2人,维护了当事人胜诉的权益,彰显了人民司法的权威,为诚信磐安、法治磐安弘扬正气。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拒执、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严惩,绝不手软。截止目前,已有4人因拒执被移送公安,1人因妨碍公务罪移送公安,4家企业因逃废债受到处置。认真开展执行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全面清查近二十年的旧存、终本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完成财产调查,启动财产处置程序。今年以来,我院已执结恢复执行案件780件,同比上升129.41%,执结金额达1.35亿元,同比上升136.78%。全面推进司法网拍,坚持“网拍优先,一概上网”原则,网拍率达100%,同比上升2.17%。共通过淘宝网推出拍品149件,成交85件,溢价率达23.33%,为当事人执行到款项2.81亿元,同比上升51.1%,实现处置财产利益最大化。

  (四)坚持从严治院,切实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2017年,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的总体部署,全面履行司法职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探索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具体方法和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努力把握新形势对法院队伍的新要求,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公正廉洁的法院铁军。

  严明政治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制度。制定下发了《2017年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磐安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层层落实,明确了党组的主体责任、明确了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强化责任,把“两个责任”逐项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

  狠抓教育预防,筑牢干警思想道德防线。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浙江法院“五条纪律”,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全面查补队伍建设短板,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做到党纪条规“常学习”、廉政约谈“常提醒”、 重要时节“常鸣钟”、 专题教育“常警示”、 系列活动“常熏陶”。坚持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专题学习,组织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思想洗礼,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全院法官干警在宪法日举行宣誓仪式,坚定法治信仰。

  强化内外监督,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加强内部监督。制订出台《关于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推动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使本院的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加大审务督查力度,充分运用审务督察的平台和手段,通过点击查看数字法庭点播平台、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滚动分案、回避制度、执行款发放等审执管理进行随机抽查。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网上受理、办理、反馈的信访事项办理机制。深化作风督查,开展院风院貌巡查工作,开展巡查20次,发巡查通报20期。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抓铁有痕、治本断根的韧劲,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年共组织四次自查,并上报自查结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及时进行了查处。认真落实举报电话和网络信访举报制度,多渠道挖掘违纪违法线索和司法作风问题。坚持违法违纪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了1起聘用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各项专项评议工作,高度重视县人大、县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关切。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1件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定期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参加会议、旁听庭审、参与执行、信访接待。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组织开展廉政回访等工作,确保司法过程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展现给广大人民群众。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共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2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年初被授予2004-2016建设“平安磐安”先进集体,刑庭被评为浙江省第七批“青少年维权岗”单位,还涌现出全市法院“最美法院人”、金华市“最美政法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复杂、疑难案件明显增多,受经济形势影响,案件类型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我院办案效率、司法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破解执行难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执行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执行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克难的任务更重;四是司法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损害司法权威事件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一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一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推进“三大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启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弘扬正气、公正司法,为全县经济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8年是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关键之年,老城区改造攻坚战已经打响,我县正处在新旧交替的蜕变期,我院将密切关注、准确研判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妥善审理好涉房地产、劳动争议、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切实加强对物权、债权的司法保护。精准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加快处置涉诉不良资产,依法打击虚假诉讼和逃废债行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依法保障打好老城区改造攻坚战和助推美丽磐安建设,助力打造身心两安“大花园”。加强法制宣传,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司法为民、服务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好的司法获得感。大力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优化诉讼服务,加大诉前和审前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紧紧依靠党政支持,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用足用好用尽各种执行强制措施,切实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逐步缩减与群众期待差距。

  三是改革创新、科学治院,让司法更公正、更高效、更权威。全面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司法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审判团队、调解团队、执行团队运行新模式,提高审判效率,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与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防止内部外部不当干预,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固本强基、从严治院,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确保队伍绝对忠诚、敢打必胜、干净自律、充满活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坚决落实省委“七个绝不允许”,严守“浙江法院五条纪律”和“三大窗口”纪律作风守则,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积极适应司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继续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职,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不断开创现代化法院建设新局面,为新时代磐安绿色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磐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实际执行率:指报告期民事执行完毕的案件数占民事执行结案数的比例。

  2、执行标的清偿率:指报告期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占已结案件申请标的额的比例。

  3、智慧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4、跨域立案:跨域立案是指对依法律规定属于本省内异地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申请执行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就近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办理立案事务,该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应当代为提供接收、转送起诉(申请)材料等服务,并协助受诉法院办理登记立案工作。浙江省于2017年3月29日在全省实行跨域立案。目前我院已跨域立案6件。

  5、“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指积极构建一个除审判、执行之外的涵盖所有司法服务功能的体系,通过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群众诉讼权益保障,加大诉前和审前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司法供给产品,有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对司法公信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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