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保〔2018〕1号
大盘山管理局关于印发《大盘山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处室、保护站:
现将《大盘山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大盘山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浙江省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1月15日
浙江省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印发
附件:
大盘山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现制订大盘山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排查自然保护区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防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确保保护区资源安全及涉区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春节。
二、时间安排
1、准备发动阶段:1月17日前,主要是方案的起草、宣传发动、自查等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1月18日至1月23日,主要是检查组人员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建立档案公布。
3、总结提升阶段:1月24至1月31日,对查出的问题和排查的隐患进行整改,为全面做好保护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三、检查组人员分工
组长:厉廷法 副组长:韦福民
组员:陈子林、陈军平、羊晓飞、周钰鸿、潘德月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
在继续抓实森林消防安全,深入推进涉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大盘山博物馆、保护站、哨卡等区域的安全生产检查,摸清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扎实推进综合治理。高度重视保护区内科研、管护等活动中人身安全问题,合理安排外业任务,严禁危险作业。
(一)大盘山管理局机关办公楼的安保、消防是否落实到位;车辆是否安全使用,安全生产经费是否保障。(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大盘山博物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台账记录是否完整,安保措施是否到位(技防和人防),消控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器械能否正常使用,安全标识牌是否损坏缺失等情况。药用植物基地建设是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处室:科教处)
(三)保护站、哨卡的管理用房的用电设施、用电线路是否老化,通信设施是否畅通;管护员履职是否到位,包括对进区人员信息登记和火种的把控,重点是森林防火巡查情况,灭火器材是否完好,区内资源是否有破坏或被盗现象;森林扑火队人员、制度是否健全。(责任处室:管护处)
(四)在建工程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药用植物园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措施是否明确。(责任处室:建设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内容和整改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布。各保护站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一时不能全部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信息,如发现虚报、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