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财农〔2018〕237号
关于拨付第五批磐安县光伏小康工程建设
资金的通知
磐安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7〕124号)、《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部分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6〕81号)、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部分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6〕119号)文件。经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扶贫办、财政局研究,现将尖山镇龙潭背地块光伏项目资金2756.5006万元预拨给你们,请按照三方协议约定做好光伏资金的收支工作。
磐安县财政局 磐安县扶贫办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