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18-2411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8-12-20 |
1、问:我县为什么要出台该《实施意见》?
答: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举措。县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我县于2017-2020年分两期进行土地综合整治。一期3个项目:万苍乡斐湖畈、玉山镇岭口畈和胡宅乡塘田畈一期;二期4个项目:尖山镇栗岭畈、塘田畈二期、前山畈和尚湖镇荷花塘畈。工程完成后可新增耕地10000亩以上,旱地改水田3000亩以上,耕地质量提升7000亩以上。
2、问: 该政策扶持的对象有哪些?
答: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面积多、贡献大的重点村。重点村是指土地连片整治、垦造耕地(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面积达100亩以上的村,或连片整治面积占全村耕地面积50%以上的村。
3、问:该《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主要分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扶持对象,扶持对象主要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面积多、贡献大的重点村。
第二部分,扶持时间,按照扶持项目总数进行统筹安排,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三部分,扶持原则,明确了与工作配合程度相结合、与实际整治成效相结合、与农村建设发展相结合三条原则。
第四部分,扶持内容,主要分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大用地政策扶持力度等扶持内容。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要创新重点村、重点项目合作共建机制,鼓励和引导重点村与县相关部门、田园综合体业主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通过利益共享构建建设发展长效机制。
解读机关: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咨询方式:1370679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