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财农〔2018〕159号
关于下达2017年度生产路建设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磐安县“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磐政办〔2017〕88号)文件精神,经乡镇和县扶贫办验收汇总公示,现下达2017年生产路建设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361.14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和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的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将公示书面资料报县扶贫办备案;凭支付清单原件、项目公示书面资料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申请单等相关凭证到乡镇财政组办理报账手续。
二、对于下达的款项务必做到专款专用,若发现有移用、挪用等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在下年度的相应资金中扣回。
特此通知。
附:磐安县2017年生产路建设项目(第二批)资金补助表
磐安县财政局 磐安县扶贫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

磐安县扶贫办公室 2018年10月15 日印发